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财政)
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财政)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总支委员会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和活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根据芷财党组[20xx]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总支研究通过,决定在局属党支部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行动,是激发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载体。通过创建活动,让党员在单位里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在岗位上把良好的形象树起来,在群众中把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从而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是 “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把整个创建活动参与面扩大到广大干部职工,确保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的基础上择优推进,充分体现。
党员示范岗总体要求是所在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岗位形象好、工作质量优,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表现为“六好”: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健康,作风正派;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科学发展观,胸怀全局,弘扬正气;保持清醒政治头脑,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是非分明,立场坚定。2、以身作则,组织纪律好。
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维护团结,奋发进取。3、勤奋学习,业务水平好。
带头钻研业务知识,争当工作行家里手;加强岗位业务学习,精通相关业务技能;办事公道,便民务实。4、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好。
树立岗位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爱本职,勇挑重担;模范执行机关制度,带头完成工作任务,立足岗位,多做贡献;发扬艰苦朴素精神,维护公众安全利益,爱岗敬业,开拓创新。5、乐于奉献,为民服务好。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服从人民群众需求,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优良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获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
带头执行廉洁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淡泊名利,一身正气;增强自身拒腐能力,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四、实施步骤
“党员示范岗”实行滚动管理。各党支部每季对所属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综合考核(七·一和年终),对综合考核优秀的党员,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半年期满后,重新组织考评评定,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创建共分三个阶段:
1、“亮身份”阶段全体共产党员要亮出“身份”,佩戴党徽,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党员示范岗”创建阶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对全体党员严格考核,认真把关,择优选择影响面大、基础性强、代表作用突出的岗位作为重点创建的岗位。
3、“评比表彰挂牌”阶段在今年“七·一”,根据各党支部考核评定结果,报局党总支审核,由局党组进行审批,命名首批“党员示范岗”,并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
五、相关要求及措施在创建中,各党支部通过开展主题交流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激发党员的学习和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党员创先争优意识,以显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党员一盏灯,一个岗位一份奉献”的模范作用。
1、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推进创建活动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明确责任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本职岗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普通党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2、统一为全体党员配备党徽;在每年“七·一”和年终,每个党支部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向局党总支推荐1-3个“党员示范岗”候选名单,局总支综合考核后确定拟授予“党员示范岗”名单,最后由局党组进行审批命名。
3、把“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行业争先进、岗位争先锋、党员争优秀”载体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共同参与,积极推进,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真正使机关党员“走在前、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