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单招升学服务协议
湖南单招升学服务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乙 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学员择校咨询指导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择校咨询和后续培训指导。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a、根据甲方的个人情况(包括甲方学考分数、身体条件、政审情况等),乙方提供有效的择校建议和精准的培训指导,帮助甲方顺利通过 高职专科院校的单招考试;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甲方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学考分数、个人体检情况、个人政审情况等。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个人情况提供至少一所符合对方需求的择校建议,并保证通过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达到上述服务内容所承诺的结果。
3、因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特殊性,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均须保密,避免以讹传讹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三条 费用
1、服务费用:
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支付时间:
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超过3个工作日则服务费用另议,如甲方对于新的服务费用有异议或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乙方拒绝继续提供服务,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 乙方指定
收款账号:
开 户 行:
户 名:
第四条 双方责权
1、 因甲方自身原因违约,则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乙方不予退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属甲方违约:
1) 自乙方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甲方单方面拒绝配合未达到乙方要求或直接取消服务;
2) 甲方刻意隐瞒本人情况,特别是乙方明确要求甲方提供的学员相关信息;
3) 甲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不予保密造成不良影响。
2、 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约,则乙方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属乙方违约:
1)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择校建议填报志愿而未能被该高职专科录取;
2) 乙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不予保密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完全按照本协议执行,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按照本协议执行,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传真或扫描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