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责任书
城管工作责任书
一、依法行政。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切实履行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
公开单位职能和科室职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的法律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发放便民服务卡,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工作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学管理。
对市容市貌标准,清扫保洁要求,园林绿化规划与设计,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公示、公告,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楚雄市城市管理局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
四、优质服务。
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强化服务、便民意识,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以人为本,切实体现热情、便民、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六、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凡是在工作中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或者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影响的,按照《楚雄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过错和错案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人:***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