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陈海发心得体会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陈海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59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为陈海发同志追记一等功,并下发《关于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全国法院系统向陈海发同志学习。
陈海发同志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忠诚敬业、作风扎实、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鞠躬尽瘁。司法宣传工作急事难事多,不管任务有多重、工作有多苦多累,陈海发同志总是全力以赴、精益求精,从不讲条件,从不推托、回避、抱怨,尽最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事业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曾先后被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1次,连续20年被人民法院报社评为优秀记者,并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次。
陈海发同志是新时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是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之所以能得到广大政法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评价,固然与其工作能力和人格魅力有着密切关联,他更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的优秀代表,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示范意义。
向陈海发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陈海发同志胸怀伟大理想,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一名政法新闻工作者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品质。他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正确方向。我们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坚守政治信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履职、勤勉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党和人民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用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向陈海发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同志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职业追求。陈海发同志勤于钻研、善于思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着力开拓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的新局面。我们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作,面对各种困难和考验自觉做到敢于担当、挺身而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做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
向陈海发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严谨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陈海发同志对待工作严谨细致,追求完美。"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代表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形象,在信息发布上必须准确权威。"他这样要求同事,也这样要求自己。我们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本着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最高标准,追求优质,追求卓越,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向陈海发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不怕困难、拼搏进取的坚强意志。由于长期忘我工作,身体严重透支,陈海发同志积劳成疾,但他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始终感念组织的信任、培养和支持,对事业和生活充满坚定信心和无限热爱。生病以后,他顽强与病痛抗争,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在病床上还不忘工作。病情稍有稳定时,他就立刻回到工作岗位上,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我们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大力发扬共产党员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政法事业勤勉工作、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人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