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整顿,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整顿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整顿与源头长效整顿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整顿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问题进行集中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长效的综合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杜绝,公路设施完好,公路安全、畅通、可持续发展。
三、整顿工作的内容
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用15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整顿的意义与目的整顿的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全市整顿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并向司机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三是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整顿工作前,走访本地一些重要的黄沙、铁砂、碎石等有关厂矿生产企业和超限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整顿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是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行为
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换发车辆行驶证。集中整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交警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擅自进行车辆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顿
由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顿。
1加强协作与配合。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期间,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队伍,一○六国道与省道宋长线交汇处、县道柳明线与省道麻新线交汇处、省道长三线、县道麻张线、城顺线、白古线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处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整顿。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就近选择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以确保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整顿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以上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
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交通、公安部门在整顿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依法予以罚款;交警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法处罚。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4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运输抛洒货物的车辆,要责令其加盖油布,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水泥、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但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疏导交通。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市开展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完好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抓好这项整顿工作,市政府将召开相关协调会,成立由交通、公安、质监、安监、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整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专班,指导并组织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各乡镇办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整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具体配合交通、公安部门抓好整顿工作的落实。
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整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超限超载整顿涉及部门多,整顿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二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整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整顿,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要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者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整顿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要积极探索采取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堵疏结合,防止一治就死、一放就乱。
2加强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车辆超限超载整顿期间,要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整顿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避免事态扩大。要向社会公开超限超载整顿机构的监督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3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超限超载集中整顿期间,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输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日常整顿期间,公安部门要安排适当警力,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