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曝光的意义,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在于可以及时防范或规避食用该品牌奶粉的风险;而在社会层面,则不仅让企图掩盖真相、蒙混过关、愚弄公众的不良企业无处遁形,而且为政府部门的介入开辟了舆论通道,有力地推动了"三鹿奶粉"安全事故公开化进程。
当整个社会舆论在谴责不法商人道德泯灭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感受到了政府在应对这一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理,如同以前应对雪灾和汶川地震时一样不负众望。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成立了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全力展开医疗救治,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并全面开展奶粉市场治理整顿,质检总局及相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的婴幼儿奶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奶粉立即敦促下架。同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开展对奶粉污染原因的调查,从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个关节展开调查,严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总而言之,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也都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这些措施,至少能避免或减少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发生。对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也能让受害者及家属得到一点心理慰藉。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也有专章规定,规定:“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对于公共突发事件,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这说明政府危机处理机制正在日渐法制化;对于公共突发事件,我国不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政府也是这样做的,这说明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正在不断提升。一切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不再茫然无措。这样的政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政府;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就三鹿奶粉事件而言,政府的应急速度和重视程度是对全社会最好的回复,民众在事件中体会到了法治社会的进程,这,是对受到伤害家庭的慰藉,更是给更多人对未来的一针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