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连春诉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2010)一中民初字第4569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张国良,男,北京金言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薛飞,男,1985年3月8日出生,北京艾柏礼品销售中心销售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劲松桥华腾园8号楼1904室。
被告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59号。
法定代表人韩乐玲,董事长。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薛连春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薛连春撤回对被告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千三百元,减半收取一千一百五十元,由原告薛连春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刘海旗
代理审判员 佟 姝
代理审判员 毛天鹏
二○一○ 年 六 月 一 日
书 记 员 李轶萌
书 记 员 李晓帆
薛连春诉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价:4.99元原价:20元
亲,付款后不能复制,请按以下方法解决:
1、请按【F5】键刷新页面重新试一下。
2、如果仍复制不了,把付款记录截图给客服,客服会发复制验证码给你。
3、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请把付款记录截图、【网址】和【邮箱】发给客服。客服会在24小时内把文档发到您邮箱。
复制方法:请刷新页面,然后按 Ctrl+C 复制。这时电脑会弹出对话框要求付费或输入验证码,你可输入验证码,然后点确定,就可以正常复制或下载了。

请刷新页面再重试,如果仍然无法复制,再加客服微信。

只需2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