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检查验收年。以来,市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市直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
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三)查漏补缺,奖惩兑现。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查找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变软指标为硬任务,扎扎实实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过程,一个宣传法制建设成就的过程。要培育和发现先进典型,善于总结先进经验和一些好的作法,为省、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作好准备。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责成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同志说明情况原因,并组织集中补训,经整改补学仍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