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区委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调研工作年初要制定全年调研的目标和计划,每次调研要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参加人员,拟定调研提纲并及时做好调研报告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2.调研的重点是全区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区阶段性中心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工作中出现的事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区委领导和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某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区委领导正在考虑或将要考虑的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
3.调研人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吃苦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调研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二)信息工作制度
为搞好信息工作,为省、市、区委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信息专题会。分析、研究省、市委信息刊物采编需要重点,确保和落实本周需要组织收集、编报的信息重点和题目。
2.每月召开信息分析会。分析本月信息采编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月信息要点和采编计划及需要落实的有关措施。
3.每季度召开信息例会。各单位分管办公室领导和信息员参加,围绕本季度信息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总结,交流各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新经验,以及要解决的问题。
4.每年召开信息工作年度会。总结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年度信息工作。
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2.对迟到、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单位,要在全区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委、区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并使全区各级党委的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制度。对督促检查的事项,认真进行分解,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到单位。督查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督查和专项查办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分流制度。对种类督促检查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由区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分流到有关单位办理,对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及时协调。
3.督办制度。《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单》发出之后,区委办公室对承办单位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催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单位,派人直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其按期办理。
4.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各类督促查办事项落实情况,按照时限要求向区委写出专题或综合报告。
5.反馈制度。区委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汇总并向区委或有关领导反馈,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通报制度。对各单位贯彻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办理领导批示查办件的情况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以推动市委、区委决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有及查办件按期办结。
7.评比制度。按照全区督促检查要求,认真搞好各项统计工作,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
区委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省、市等上级文件、刊物的立卷、归档及保管、查阅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议记录、纪要的立卷、归档及管理查阅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
查阅机密等级以下文件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
2.查阅会议记录等重要机密文件,须经主管领导(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查阅归档文件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部门档案情况,以利查阅;应熟悉《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公;工作调动时,应在有关领导的主持监督下,办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