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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13:44:04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扎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省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与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工作人员面对面调研的方式,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回收问卷1300份。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及监护情况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

1、农村留守儿童规模

2、农村留守儿童性别、年龄及分布

农村留守儿童男女比例比较接近,且年龄在6—14岁居多。分布在黑龙江省十三个市(地),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人数较多。

3、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

4、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

问卷显示:父母外出后有29.5%、41.3%、18.5%的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有57.7%的孩子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生活变好了。有43.4%的孩子每周能与父母电话联系一次。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

在父母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的29,364人,占68%,其他亲属监护的7628人,占17.7%,独自生活的470人,占1%,寄宿生5633人,占13%。

1、监护人自然情况

问卷中,监护人有36.3%为男性,63.2%为女性。母亲和隔辈人监护居多,分别为20%和54.6%。农民占43.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7.1%。

2、对留守儿童监护情况

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全国及省“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方案下发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鸡西、伊春、绥化、大兴安岭等市(地)成立了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或领导小组,由市(地)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据统计:全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540个,建立家教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3190个。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司法局、农委等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在广场设立留守儿童及农民工权益维护和科学教子培训指导咨询台,接待解答咨询近千人次。地区妇联与地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开通了“留守儿童心理辅导”专题栏目,邀请心理专家在线解答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辅导。

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的市(地)及相关单位也落实责任,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齐齐哈尔市妇联为确保“共享蓝天”行动取得实效,与市直十三个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确定了“市直十三个责任单位、责任部办、责任人名单”,并按照工作部署及分工,确定各自工作内容,实施“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切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效解决。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阳光教育集团第一中学将学校改革成为寄宿制学校,免费开放图书馆和微机室,还特别选派从教二十余年、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起居及课后辅导,解决了寄居在亲属家的留守儿童生活缺人照顾的问题,留守儿童白天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午间可以在食堂吃上可口的饭菜,晚上还有专门的辅导课,孩子们充分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该区人民医院还为45名住校留守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

佳木斯市教育局积极履行职责,以佳教通[2008]6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 (二)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监管、关爱不够

1、家庭教育欠缺。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特别是儿童时期,是人行为、习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父母外出务工对孩子影响极大。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有效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对孩子性格培养带来不利影响;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认为孩子有吃有穿有玩就行,忽视了孩子行为、学习、生活等良好习惯的养成。祖辈抚养近70%以生活照顾为主,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的任务。

2、学校教育不利。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但由于教师负责的学生多,教学任务重,与家长及监护人的沟通不够,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3、社会关爱不够。农村社会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大多没有儿童娱乐场所,致使留守儿童业余生活单调无味。即便有娱乐场所的地方也没能有效管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大众传媒中渗入不少庸俗、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发展不健全的留守儿童极具腐蚀性和诱惑力,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理念,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宣传留守儿童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留守儿童,号召全社会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二)强化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改善和发展。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制度保证。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持续、富有成效开展。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创造就业岗位,尽可能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起与义务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制定出台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享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在父母身边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关爱行动,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家庭监护作用。监护人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在孩子的道德养成、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生活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打工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沟通,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就近在本地务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部分监护人员文化程度和家教水平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家教中心户、网络等活动阵地和媒介,加大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优秀家长教子经验交流等活动,使他们掌握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方法,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做好摸底工作,将留守儿童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合力。可在学校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随时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四是全社会要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相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帮助留守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儿童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留守儿童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爱心超市”、“爱心书屋”等,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帮助。开展“代理家长”、爱心结对等有益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与留守儿童定期面对面沟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进行严格管理,增加儿童文体娱乐设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