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二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2024-11-05
2024-11-04
2024-11-03
2024-11-02
2024-10-22
2024-09-26
2024-09-21
2024-09-04
2024-08-27
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