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报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函》(闽交办发明电[20xx]35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xx]79号通知精神,开展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基本情况
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运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有出租汽车133辆(其中:面的120辆,轿的13辆),车辆产权、经营权全部归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4家客运企业运营。其中:挂靠在市出租车服务公司的车辆113辆(面的101辆,轿的12辆);其他三个公司20辆。由于我市严把出租车运输市场准入关,采取控制总量,适度发展的措施,出租车经营环境看好,私下倒卖许可证的问题突出,即使是即将报废的出租车面的,也存在私下高价倒卖现象。为制止变相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行为,使社会公共资源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我市参照其他地区做法,改行政审批为市场化运作。1999年,市政府以邵政[1999]综159号文件印发《邵武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及其管理暂行规定》,并先后两次组织对客运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有38位业主通过竞标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其中:第二次拍卖13辆为报废更新车辆),经营期限为10年,拍卖所得价款320万元(平均每辆车8.6万元),全部上交财政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xx年初,原通过行政审批的82辆老出租车业主集体到省政府上访,要求报废更新车辆,当时正值两会召开期间,考虑到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原有的82辆老面的使用期满后,每辆车向市政府上缴4万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即可更新车辆并取得10年出租车经营权(也可每5年上交2万元,分两次交付)。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了文件。文件下发后,原通过竞标取得10年出租车经营权的38位业主不断地上访,认为82辆老面的的报废更新办法与其存在不公平竞争,要求市政府退还竞标应价款。经多次协商,市政府于当年10月底前退还38位竞标车主40的竞标应价款,同时经营期限顺延一年,由原来核定10年改为11年。
为确保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政策的连续性,邵武市政府又于20xx年以邵政[20xx]综55号《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区出租车经营权继续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请示》上报南平市政府转报省政府,但未获批准。
二、我市开展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有:
1、抓出租汽车总量控制。认真做好出租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的调查。根据我市1999年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及管理办法,在原车辆数的基础上每年可递增6,考虑到出租车的市场状况和社会稳定,20xx年后未增加一辆出租汽车。
2、抓安全管理。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二是要求出租车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严把从业人员和车辆技术关,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持证率达100,车辆严格按照营运车辆管理要求来管理。
3、抓出租车服务质量。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损害乘客利益的行为。
4、整治出租车市场秩序,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各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对出租汽车的收费规范,减轻出租汽车的费用负担。打击私家车、摩托车、残疾车等非法客运。在市区街道为出租汽车设置停靠站点,为出租车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出租车客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偏低,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相对落后。由于挂靠经营企业不拥有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因而,企业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难以到位,出租车客运一直未能向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发展。
2、出租车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到目前为止,我市现有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339人,他们与120辆面的车主签订了经营协议,每个车主雇用2—3名驾驶员,分为上午班、下午班和夜班,车主向雇用驾驶员下达营业收入指标,每天的营业收入为350元,上午班和下午班,每个班的驾驶员必须向车主缴纳100元,夜班缴纳150元。在这个指标内,不足的由雇用驾驶员贴补,多余的归雇用驾驶员本人。由于利益的驱动,受雇用的驾驶员队伍缺乏稳定性,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金钱意识浓重,职业技能和道德素养偏低,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到出租车客运行业的整体形象。
3、出租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法规不健全层次偏低。目前,出租车客运行业管理只有1989年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和20xx年出 台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两部规章,去年国务院颁布的《道条》设定对出租车客运管理另行规定。由于对出租车客运管理的法规层次偏低,出租车市场准入关与退出法规缺乏,加上对出租车客运实行有偿出让政策缺乏连续性,致使上级出台的相关规定,在我市出租车行业很难实行。
4、我市出租车行业安全隐患大。我市大多数为“面的”基本上是全天候运行,车况差,并且经常参与跨境包车或下乡包车,甚至夜间在三级路上包车运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因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出租车面的的费用减免,同客运班车产生不公平竞争,经常与客运班车产生矛盾争客源,曾多次引发客运车辆驾驶员与出租车面的驾驶员打架斗殴事件。运管部门稍严加管理,出租车驾驶员就聚众到市信访局上访,影响稳定,造成管理难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考虑到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原有取得经营权的车主继续经营到20xx年期满为止。
2、鼓励现有车辆报废更新同一档次或更高档次的车辆,但其经营期限不变。
3、现有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期满后,将不再实施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
4、20xx年开始将按国家政策要求引导出租车行业走公司化经营,鼓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随文报告的七个问题
1、邵武市清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如上所述)
2、严格规范出租汽车收费的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福建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79号)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等4厅局内部明电闽价电[20xx]10号通知精神,从20xx年元月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运管费。
3、去年11月份以来,有否出台新的有偿出让、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政策。(没有)
4、今年来有否发生出租汽车问题的群体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置情况。(没有)
5、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行为情况。(如上所述)
6、规范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秩序和价格情况。(如上所述)
7、贯彻国办发[20xx]81号和闽政办[20xx]79号文件的其他重要情况。
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明确其主管部门;建议参照外省市做法,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范畴,由建设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