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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机关效能的方法

发布时间:2024-07-09 21:56:09

正确认识征纳双方的关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必须加强干部教育,逐步转变思想观念。局根据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并围绕教育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机关效能建领导小组1号禁令和地方税务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下发后,局又立即进行了学习和传达,组织干部联系岗位实际进行讨论,确保人人

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不断创新,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局在规范机关运作。开展了富有地税特色的机关效能建设。

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严格标准。

其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年初,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局就在完善制度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完善和制定了近40个内部管理制度和一系列的税收征管制度、操作办法等,规范化建设上迈出了一大步。

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操作。局对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以及内部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工作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一是以办公自动化为管理基础。按事编写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准确定义了业务流程、规定了详细的工作标准,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每一项工作“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和怎样做”同时,工作规程中列明了该项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确保工作持续改进。办公自动化管理是过程管理的一种模型,二是以考核为抓手。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其精髓,而严格考核是保证。正是运用考核这一手段,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持续改进。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科所(室)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将必不可少的税收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权”监督等最大限度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检查。这样既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税收工作中的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合格品”又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对考核结果我定期进行通报,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其是否违反体规定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为“不合格品”差错项”或“建议项”分别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使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隐患及时消除,推动了工作的持续改进。

找准效能建设的落脚点

二、深化全程服务。

必须按照“聚财为国,局作为基层地税机关。执法为民”要求,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今年,局全面推行并不断深化包括程序性、信息性、权益性三个方面服务内容的全程服务,从而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

方便纳税人办税,1优化程序性服务。降低纳税成本。

方便纳税人办税,程序性服务是指办税程序方面的服务。通过简化纳税手续。降低纳税成本。局在办税大厅设立了全程服务台”采用“统一受理、内部运转、限时服务、办结回复”办法,避免了纳税人在不同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

确保纳税人能“看到听到问到有关税收信息。信息性服务是指税务机关通过一定的渠道,2强化信息性服务。向纳税人提供税收信息的服务。通过把税法交给纳税人,使他知道如何纳税,防止过失性违法行为发生,降低纳税风险。局从政策、程序和结果三个方面入手,切实抓好信息性服务,努力实现地税执法“全透明”一是政策法规全透明。经过努力,局已成功建立了以税企座谈会为主,大厅咨询服务台、税收宣传窗、协税护税网络等为辅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年初,局就将按行业定期、定点组织召开的税企座谈会计划提前告知企业办税人员。每次座谈会,局干部均面对面地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同时预留一定时间为纳税人解答疑问。同时,局通过政策公告、咨询服务台、地税信息、提示性催报、发布通知通告等,为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纳税人提供了方便。二是办税程序和标准全透明。局将办税程序和标准等全面对外公开,切实避免暗箱操作。如税务稽查,实行了廉政纪律、检查程序、听证规定、回避制度、处罚标准等五公开。对个体户定额核定,则在制定方案时广泛征求协税护税网络成员、个体协会成员的意见,使定额方案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局还对《税收征管法》等赋予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予以量化、硬化、具体化,对6大类48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予以统一,对容易产生异义的违法行为明确列举。谁实施处罚都只有唯一的标准,从制度上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暗箱操作和人为干扰。三是执法结果全透明。对不涉及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保密规定的执法结果,局则实行全面公开。对个体户的定额除通过公告栏公布外,由税务人员直接送达,并将周边位置同一行业纳税户的定额情况同时告知,使其能对照衡量。对稽查案件的处理结果则每季度定期以稽查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

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3深化权益性服务。

提供纳税救济,权益性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服务。当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局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征管工作中做到严格规范执法,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公平、公正、客观,重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对纳税人的不同意见、要求能认真对待,渠道(包括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和非正式渠道)畅通,态度端正,提供救济性方面的服务,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流程简化”充分释放行政效能

三、实施“业务重组。

必须最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率和社会效果上。自去年1月以来,提高效率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局开展了专题调研,对纳税人涉税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识别的基础上,按照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决定进行业务重组、流程简化。业务重组、流程简化的基本思路是转变管理理念,依托信息化,调整机构职能,简化审批流程,实施分类管理,以优化征管功能,提高征管能力,达到对纳税人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监控,对内规范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1调整机构职能。

均由办税大厅负责。二是统一受理或承办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办税大厅能够直接办理的就直接办理,1充分发挥办税大厅综合服务功能。一是负责涉税咨询服务。凡是纳税人上门咨询或索要资料等。需要调查核实不能直接办理等涉税事项由办税大厅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后由其负责在局内部流转,并按承诺时间由大厅统一回复。

2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局将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为:主动地对纳税人开展服务与日常监控。凡是需要下户调查、核定、宣传辅导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均由管理部门负责。

机关各职能部门对全局各征管机构(包括计统征收、管理、稽查)负起自己的业务指导职责,3机关职能部门直接审批并加强业务指导。法规科直接负责办理流转税、所得税事项的审批。同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税收政策和制度,并制定本局有关工作制度。

2精简审批程序和上报资料。

局按照“四不”原则简化征管程序与资料,调整机构职能的基础上。即纳税人不需申请的事项不申请,重复性资料不报送,税务机关不需下户调查的事项不调查,不需审批的环节不审批。

3其他配套措施。

制定了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局根据效能原则。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监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大类,并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内容和方法,把管理的重点放在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上。从而优化了日常管理力量配置,加强了对重点纳税对象的管理。

解决行政效能的关键问题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机关能不能高效运转,能不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卓有成效地落到实处。拥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决定性的因素。局按照“务实、创新、勤政、廉洁”自身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观念,牢牢抓住“人”这一事关地税事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投入了极大的精力抓队伍建设,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较好地解决了干部“不在岗、不在状态、不在行”问题,为我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不断转变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1加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