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先进性教育的计划安排,由我来讲讲“廉洁从政”问题,这充分说明了廉洁从政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意义,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讲课的题目是《把握形势,规范用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中心十分明确,希望各位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下面: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第二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个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规范用权、廉洁从政,并与大家共勉。
一、与时俱进,坚定信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是正确决策的前提,是坚持反腐败信心的基础,我们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
(一)立足国情,表明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反腐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可以说我党自建党以来,就把反对腐败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特别近几年来,更是坚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全面总结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严正指出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腐败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胡锦涛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以2004年为标志,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第一,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第三,大力加强监督工作,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二)惩纠并举,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尤其体现在对腐败案件的坚决查处上。因为查处腐败案件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的行动,是惩治腐败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只有严厉查处腐败案件,才能狠狠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才能鼓舞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也才能表明我们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近几年来,中央严厉惩处了一大批腐败高官,比较典型的有: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克杰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案,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案,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案,原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案,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案,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案,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案,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案,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案,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案,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案,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案,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案,原海南省副省长孟庆平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哈吉案,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案,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案,原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案,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案,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案,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案等。并突出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1、重点打击干预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
市场经济应是公平、竞争的法制经济。如有意违背这基本原则,不恰当地干预经济活动,一般都有其夜幕下的交易。有力打击这方面的违法犯罪,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重点所在。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程维高,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就是插手经济活动而被中央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中的典型。程维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和干涉行政事务,把河北省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作自己的囊中之物,想给谁就给谁。程维高的许多问题,与南京某建筑公司有着密切关系,堂堂省委书记竟被一些人称为“河北最大的‘包工头’”。程维高热衷于介绍甚至指令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并把这些工程都交给了他早年在那里做过父母官的这家建筑公司。程维高被开除党籍。与程维高有着惊人相似情节的是,同样是原省委书记的刘方仁也热衷于插手工程发包,大搞“人情工程”、“条子工程”,然后从中获取好处,先后帮助贵州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贷款、开发房地产、承揽工程,事后共受贿161万元人民币、1.99万美元。刘方仁被判处无期徒刑。
2、严肃惩处用人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3、狠刹赌博歪风
(三)标本兼治,开创了反腐斗争的新路子
2005年1月3日,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强调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强调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实施纲要》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要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二、形势严峻,不容松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新时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是,我国现在仍处于腐败现象的多发和高发期,反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从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六个化”。
(一)在金额数量上,呈现出高额化
(二)在职级层次上,呈现出高层化
(三)在范围领域上,呈现出复合化
腐败分子疯狂敛财,与其生活上的腐化有着密切关系。李真为自己配有3位秘书、2名服务员、1个警务人员。另外还有红颜知己。他们国税局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有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有一个极为豪华的办事处,主要为自己服务。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喜欢穿名牌服装,在搜查其家时仅高档西装100多套,有一双皮鞋价值人民币8000多元。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先后30余次到澳门、香港、马来西亚等地赌博;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向她们送钱送物;原沈阳市国资局局长郭久嗣花在“三陪”小组身上的钱将近百万元。这些人生活作风败环,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四)在行为主体上,呈现出团伙化
(五)在作案手段上,呈现出隐蔽化
随着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些腐败现象由直接转向间接,或者打着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旗号,披上“合法”的外衣,更具有欺骗性、隐蔽性。一些腐败分子捞取钱财不单单是利令智昏,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有预谋,处心积虑,精心策划。如大搞“曲线腐败”。有的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聚敛巨额家庭财产;有的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改制之机,通过压低资产评估、滥用担保和投资权利以及企业破产报损等手段,将国有财产据为己有。慕绥新的前妻、女儿、女婿在沈阳注册十几家公司,通过慕绥新手中的权利,聚敛了7000万元的财产。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通过为儿子办公司获取500余万元不正当利益,通过为他人办事由其妻子、儿子收受钱财达3000余万元。原深圳市委副书记刘涛利用职务之便,向4家国营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儿子获得建设工程,从中牟取暴利,其中仅一只项目就轻易获利人民币2000万元。现在还有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监督,借机到外地吃喝玩乐,甚至出入色情场所,嫖娼、赌博,搞起了“异地腐败”。有的腐败分子的作案动机更具隐蔽性,大搞“期权腐败”。
(六)在作案空间上,呈现出涉外化
以上特点足以说明目前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这些现象,正降低着政治治理的公正,衰减着行政管理的效率,干扰着市场经济的规则,污染着社会道德风气,威胁着党和政权的建设。为什么在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如此严重呢?当然,腐败现象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我们不能期望现在乃至将来能使腐败现象灭绝,但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甚至熟视无睹,并且必须深入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多种因素,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二)教育效果不佳。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的教育说服力、影响力减弱,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除了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外,最关键的还是言行不一,讲做脱节,因为人们宁愿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双重人格的现象太多了。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在《四川日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换一种方式为人民服务》文章,文章的第一句是“千年衙门流水官”,这说明他有清醒的头脑,应该是一个好干部,可就在日前,李达昌因涉嫌滥用职权,挪用资金1亿元而被捕;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在上任的时候大打廉政牌,不论大会小会,言必谈廉政。有时候,讲到动情之处,竟然眼眶湿润。石发亮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他还把这句话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可是在背后,他却大开狮口,疯狂受贿索贿几百万元,最多一次索贿80万元;“不虑小过,必有大祸”,这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说的话,可就是他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先后包养7名情妇,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存在如此“口言善、身行恶”,“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现象,教育效果不佳就毫不为怪了。
(三)监督缺乏力度。“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大凡腐败分子的堕落,无一不是从权力失去监督开始的,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而目前的监督体制、社会氛围、复杂程度都使监督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难言的尴尬。从监督体制来看,“看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和既要监督别人又要受制于别人的尴尬状况,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从社会氛围来看,“批评领导,怕官位不保;批评同级,怕关系不好;批评下级,怕选票减少。”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少说为佳”的现象,已使人们见怪不怪,甚至坦诚直言、敢于批评监督的人被当成了另类;有的还招致打击报复。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光允因举报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送进劳教所;河南省舞钢市原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吕净一因举报该市市委书记李长河而几近灭门;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干部陈少青署名举报该局局长叶东雄的腐败劣迹,并由此引发了海南省工商系统的“反腐风暴”。可就当腐败者锒铛入狱之际,“反腐英雄”却屡遭打击,先是被贬到边远乡镇;接着遭不明身份歹徒殴打致重伤;叶东雄的亲信们还利用竞岗中民主测评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大量投陈少青的“不信任”票将其淘汰……迫不得已,陈少青打算辞去公务员职务,带老婆孩子回乡务农或远走他乡打工谋生。从监督对象、客体的复杂程度来看,易发环节多,涉及范围广(八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有的异地,甚至跨国),透明度差,隐藏性强,有的还遭遇法律障碍(如保护隐私等),所以,导致实施监督难而又难。如此这般,监督乏力已不难理解了。胡长清曾说:“组织的监督对我来说,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说过:“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
(四)价值取向扭曲。应该说以上几方面主要是客观方面的,充其量是外因,而最终起作用的还是内因,即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正如“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样,打倒自己的还是自己。那么打倒自己的根源又在哪里呢?我觉得出在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上。如把占有金钱的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标尺,就会不择手段攫敛钱财,而忘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把职位的高低作为显示人生价值的标志,就会挖空心思地跑官要官,而置尊严廉耻于不顾;如把享乐安逸的程度作为度量人生价值的标杆,就会及时行乐,寻求刺激,甚至吃喝嫖赌,骄奢淫逸。腐败分子、腐败行为各式各样,但从内因来说,无不是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
三、抓住关键,规范用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一)要正确认识权力,有一个好心态
权力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条: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二是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这两个解释实质都点出了权力就是一种支配力量,只不过支配的范围和力度有大小罢了。那么,这种“支配力量”意味着什么呢?
权力就是责任。权力与责任成正比关系,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平时常说的权责统一就是这个道理。在年初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市委任书记专门就“党员领导干部要担责任”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讲到,我们领导干部既要“对上”负责,做到政治上时刻清醒,决策上坚决执行,全局上得力谋划;更要“对下”负责,承担起“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责任。为什么要担责任,就因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而就必须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权力意味奉献。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如果想不辱没这份权力,创出应有的业绩,那就需要一种奉献精神。这不是一句空话、大话,而是一句大实话。首先,领导干部要深思熟虑、深谋远虑,比一般人想得更多。既要精心谋划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使工作不出纰漏、更富成效;同时,又要有审视全局的意识,为整体发展多提建议、多出点子。如果没有一种奉献精神,很难做到守得住寂寞、静得下心思、动得好脑筋。其次,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比一般人干得更多。除了平时八小时之外要多干,休息日要多干之外,特别是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突发性的事件,更是要冲锋陷阵奔赴一线。尤其是外地交流干部,更是舍小家、为大家,付出更多的心血和劳动。张思德是队长,所以比别人干得多,以致牺牲。郑培民乐奉献,才对从米箩到糠箩一点不介意,反而对湘西是那样情深意长。再次,领导干部要无微不至、刚柔相济,比一般人管得更多。经济发展的大事,社会稳定的要事,群众的冷暖、百姓的疾苦等都要放在心上。(如郑培民同志关心孩子之事。)碰到坏人坏事,看到歪风邪气更要刚正不阿,坚决斗争,不怕丢选票,不怕掉乌纱。这更需要奉献精神。
权力是双刃剑。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器,也可以变为谋取一己私利的私产;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再次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面对各种诱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目前所处环境带来的挑战和行使权力时的风险,时时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如果在权力面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权令智昏”就很有可能祸国殃民。重庆市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忠县的黄金镇政府,竟然修成了“天安门”城楼的样式,耗资400余万元。安徽省亳州市(县级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为了炫耀其荣登市委书记宝座,举行了一次亳州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阅兵式,在阅兵仪式上,亳州市各行各业,只要有统一服装,公检法司、土地、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一律统一制服,武警组织方队在前,中小学放假参加阅兵,整个阅兵闹剧持续了三个小时,全市耗费200多万元。无怪乎有人在事后感叹,有权者如果不把权力用在正道上,一个劲想着用炫耀权力的方式来享受权力,就有可能引发某些官员的权力痴呆症。再比如有一些行业已经成为“高危”行业,像交通、土管等等部门。有数据显示,自1997年以来,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以及江苏、安徽等九个省份,这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厅长现象”,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这些厅长的“一支笔”往往掌管着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资金,权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权大,而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权大者”趋之若骛,最终使“权大者”中糖弹(钱弹)而倒下。这足以说明权力双刃剑的秉性。
如果能对权力有正确的认识,就会有一个好心态。说起好心态,非常重要,因为有些问题往往是心态失衡的结果。如果能深知权力是责任,是奉献,是双刃剑,那么就大可不必为权小位低而心态失衡。因为,在你接受、增大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责任的加重,要求的提高,风险的增大。多年前,我曾说过:一个不想以权谋私的人,就不会去谋权。即便你就是为了多担责任,多作奉献,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话,那也尽可以在现有的岗位上干出实绩,得到组织的认可;在公开选拔中凭借实力,让组织挑选,而没有必要去跑官要官,谋求权力。事实证明,那些不择手段跑官要官者,无不是以私利为目的,或想名气好听,或想条件变好,或想钞票增多等等。如果我们领会了权力的真谛,又不想亵渎权力,那么在权力面前,就保持良好的心态吧!况且,我们也应该知足常乐了。
(二)要科学制衡权力,有一套好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权力制衡”要求,强调“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实事求是地说,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完善,科学制衡权力的制度也不健全,还未形成刚性的操作性强的科学合理的体系,需要我们花大力气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
第一点,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架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是有效规范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权力资源,科学制衡公共权力的必然要求。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就是要推进政府系统决策、执行相分离的改革,像英国首相梅杰上任施政以后,首先就是成立专门的执行局,来承担政府服务性的职能,目的就是要改革政府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模式,有关数据显示,英国政府有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完成的。再举一个例子,有一篇国内记者到外国考察的报道,那位记者被邀请参加某发达国家一座城市议会的周例会旁听,他发现市长在会上向议员们汇报的9项工作中,有的仅涉及1000美元的开支,而如果议会不批准,市长连花这1000美元的权力都没有。这跟我们那些腐败分子动辄挪用挥霍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公款的案例相比,构成了多么大的反差。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呢?关键在于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从我们国内来看,已经有不少地区迈出了改革探索的步子,有的成立了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局、建筑二局等,就是要把一些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权集中起来,实现“办、管”分离,解决自定规矩、自己执法的问题。如深圳区就是探索得比较早、比较多的。从我们上虞来看,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上,也是以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为原则,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的。像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招投标中心和招标投标监督办、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等机构,就体现了“监、管、办”相分离的基本精神,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行为,起到了非常大的规范制约作用。招投标中六套表格的设计启用,也是体现了这种精神。今年,王永昌书记两次在大会上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代建制。
第二点,要切实执行市委关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则。200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上虞市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试行)》,这只文件肯定发到了各个单位,但每个单位是否都认真组织学习并正在落实,恐怕还是一个问题。应该说,这项制度,是目前保证我们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尽管各单位以前也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有各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但是,市里这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的出台,对我们这方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这项规则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哪些可列入重大事项的事权议题、人事议题和财权议题都作了列举式的说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成员必须到会;如不得搞临时动议,凡只有议案,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集体决策程序;又如,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再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后,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将决策结果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对这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有关单位如果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将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市纪委(监察局)对违反规则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将按党纪、政纪条规作出纪律处理。我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希望各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会议以后,务必再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加以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单位相应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做到按制度用权、照规矩办事。
第三点,要大力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四不直接管”也就是:“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不直接管人事、不直接管购物、不直接管工程,而是由副职分工负责,“一把手”进行监督把关。实施“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对重要权力进行适度分解,科学制衡,从程序上保证权力在透明、公正的框架内运行。“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已经在一些地区试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上虞市委、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2003年,市委印发了第30号文件《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关于监督管理主要内容的第五条明确规定:在财务管理上,乡镇(街道)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审批,部门由“一把手”或委托分管财务的副职审批,委托审批的部门行政“一把手”仍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当初发这个文件的时候,我们原本是想明确部门由“一把手”委托分管副职审批,后来考虑到“一把手”是法人代表,权与责必须统一,结果改成了文件中这样表述:“部门由‘一把手’或委托分管财务的副职审批”。)全市有不少部门的“一把手”从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规范用权的角度出发,把财务审批权委托给了副职,像教体局、交通局、水利局、审计局等都做得很好,市委任书记也在有关会议上予以充分肯定。我想,我们的“一把手”应该有这样的觉悟,应该能放得开手脚,既充分信任授权,又加强监督检查。(有的小单位不愿意这样做,归根结底是一个信不信得过,摆不摆得平的问题。)
至于在管人方面,更要注意权力制衡,以预防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在,民主推荐、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已较普遍实行,应该说是好的,但我认为仅有这些制度仍十分不够,因为有时的民主推荐简直跟指定差不多,而票决时几乎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2004年第6期《党建研究内参》上刊登了瑞安市委《关于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的探索》一文,文中说:问卷调查发现,造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误的原因,制度机制方面的占59.04%,心里偏向等主观原因占40.96%。进一步分析制度机制,属于制度缺陷的占47.85%,执行不严的占27.32%,监督不到位的占17.37%,管理幅度过宽的占7.46%。上述数据表明,制度缺陷是用人不当甚至用人腐败的主要因素。
(三)要大力加强监督,有一个好环境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一哲理大家可能都认同,监督有多种途径、形式,如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大家可能也都耳熟能详。那么,如何才能使监督真正有序、有力、有效,这决非易事。关键要有一个好环境:即被监督者欢迎监督,接受监督;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社会各界也要支持监督、配合监督。唯有如此,才能使监督改变身份,有个好名声:变做坏事为做好事,变得罪人为关心人、保护人。
首先,是被监督者要有“畏惧”两字,诚心诚意地欢迎、接受监督。陈毅有一首诗,大家都知道。诗中有这样的句子:“手莫伸,汝言惧捉手不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人民咫尺手自缩。”邓小平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最近任书记推荐给我们看的一篇文章中,第二个部门讲的就是“畏”字哲学,它一开头就说:行廉政,慎腐败,心中应该有个“畏”字。这些都告诫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时心存“畏惧”两字。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初”,牢记“一着不慎,全盘皆输,一失足成千古恨”;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也就是100-1=0”;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独”,牢记“要使人不知,除非己不为”,还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等。否则,虽然可一时痛快,然而等着他的必将是波涛覆舟、灭顶之灾。如果真正心存“畏惧”了,那你一定会欢迎监督,接受监督,因为你知道被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保护,既可以防患于末然,也可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可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李真在忏悔书中有这样几句话,他说,组织上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现在更严重。这很能说明问题。(我市某部门一个原主要领导被判刑后……)
当然,我们领导干部往往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于一身,所以必须要有双重要求,既要欢迎、接受监督,又要大胆实施监督。这里尤其要说的是,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这一个矛盾体中,被监督者是内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果被监督者拒监督于千里之外,便会千方百计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 法,我有逃法”。
再次,是社会各界要有“理解”两字,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督。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太正确的认识,如认为严格监督是“小题大作”、未与人为善、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环境等等,有的甚至说情、放风,人为制造障碍。其实有的需要“小题大作”,如公款吃喝、公车私驾等问题,管起来是小事情,但恰恰会吃坏了形象、驾坏了作风,甚至酿成大错。如王国鑫一事。至于怎样才是“与人为善”,也要有正确的理解。如在“风起于青萍之末时”,不加指出纠正,说不定就会掀起轩然大波,一般错误发展成违纪,违纪发展成犯罪,那样,就决不能是与人为善,而是与人为恶了。至于我们在定性量纪时,能轻则轻,也是我们的原则,但这里的前提是“能轻”。至于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那要看怎么理解了,或许一时有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整体来看,恰恰需要我们营造一个公正清廉的环境,如果一个地方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强,歪风邪气上升,贪污贿赂成风,那才会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呢!还有一般情况下,监督者的监督是对事不对人的。因此,社会各界要心存“理解”,知道监督的好处,体谅监督的难处,并尽可能地参与监督,形成合力,增强实效。
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个问题,即目前的监督乏力和今后的监督有效,无不与“实事求是”“说真话”有关。正因为缺少“说真话”的氛围,所以,被监督者不愿说真话,监督者不敢说真话,当然,根子可能在有人不是真正想听真话。这可能也是我们漫长的封建历史所造成的“劣根性”。中央党校大门进去的中间立着“实事求是”的字碑,有人总结了几句话:“迎着实事求是来,围着实事求是走,背着实事求是学,离了实事求是干”。呜呼哀哉!
同志们,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务必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念,常怀律己之心,老老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处世,清清廉廉为官,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服务于人民,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滨江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