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开班讲话
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开班讲话
同志们:
今天,xx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在这里开班了。城区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此次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班的举办工作。此次培训班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农村生活饮用水方面的安全知识,确保辖区内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现在,社会有这么一句话,不一定准确,但很形象,就是“城市污染农村的水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饭和菜”。农村环境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村居民自身的生存环境,也影响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 的安全,所以希望大家今后能和城区党委、政府一起齐心协力,做好城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保障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我们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条件,进一步推进城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建设工作的发展。下面,我就简要介绍一下国内外在生活饮用水保护方面的发展情况,并结合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要求,对城区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20xx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20xx-2015年农村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目标以及主要工作,其中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而第一点提到的就是就是: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一、现今世界饮用水安全概况
联合国认为“享有安全用水是人类的一项根本需要,因而是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早在1981—1990年就倡导了第一个水与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新世纪联合国面对人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于20xx年在千年首脑会议上确定:“到2015年将无法获及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和卫生条件的人口比例减半”并作为关键性目标写进了《千年发展目标》。20xx年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上将饮水安全列为主要议题,并确定20xx-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
目前,全世界还有超过10亿人口用不上洁净的水,26亿人缺乏基本卫生条件。中国饮水不安全人口占1/3,缺乏基本卫生条件的人口在1/3—1/4之间。在水和卫生设施的危机中,受害最深的是穷人,受害最多是农村。
二、我国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总体状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决心进一步加快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而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将原定“十一五”时期解决1亿人饮水安全的目标提高到1.6亿人,决定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也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15年将无法获及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和卫生条件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20xx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到20xx年,我国贫困地区有18%的农户取得饮用水困难,14.1%的农户饮用水水源被污染,37.3%的农户没有安全饮用水。按饮用水水源分,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2.3%,饮用深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0.9%,饮用浅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4.9%,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6.9%,直接饮用塘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3%,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2.7%。
在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是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部分特殊困难群众、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华侨农场林场及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
广西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xx年,广西计划投资15亿元解决2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在去冬今春的水利建设中,已新建农村饮水工程2039处,共有172.4万村人口实现了饮水安全问题。
三、关于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平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做到知法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第二十条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四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这些规定,我们大家有机会都应该了解和学习。
第二,我们农村生活饮用水在提取方式上应该有所改变
近些年,由于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及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渣的直接倾倒造成对河流、溪水等水源的污染严重,因此我们应该从打井取水逐步转变为由公共水源供水,即使用自来水为主。
第 三,井水水位都很低,在没有遮盖措施的情况下,使用井水在安全上是得不到保障的,生活污水经常渗透到井里,造成井水污染而不能饮用。此外,井口应该远离生活垃圾区,由于暴雨、大风而造成的生活垃圾污染井水的情况也很严重。
第四,目前,农村输水管道大部分是塑料管,所以存在一定的二度污的隐患,日本的输水管道全部采用的是不锈钢管。
第五,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在没有正式检验的情况下不能饮用。部分农户认为山泉水是最好的水、部分农民认为自来水有漂白粉味道,不放心。我们大家应该转变观念,饮水要讲科学。
第六,有条件的村镇,要按照要求使用消毒药,配备检验设施设备,检测水质并做好记录,定期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第七,希望各镇(办)应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制定生活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城区环境保护局也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城区“11.2”右江金陵段网箱死鱼事件,就是网箱养鱼的水体收到污染造成大量鱼类死亡,给我城区金陵镇农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网箱鱼死亡共有778222.9斤,鱼苗死亡379259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受灾群众达500多户,严重影响了沿江大部分养殖户全年的主要经济收入。事件发生后,我环保局便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取证。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水污染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希望,如果以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包括水体出现不明污染情况的时候,请广大农民群众及时向我们城区党委、政府和我们环境保护局报告,我们将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生命健康做出了应尽的努力。
今后,我局还将注意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控制和正确处理农村饮用水污染源,为农村饮用水的长远安全提供保障。加大对工业企业项目的环境影响力评价,对存在饮用水污染的企业、项目要严格控制,甚至不审批、不上马,要坚决避免“一边治理,一边污染”的情况。
同时,请我们广大村民每个人都要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同志们,今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所以更加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同时,我们也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城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绿色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饮水安全、维护好大家的身体健康,使城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