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措施
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服务系统,建成后将使我县各级政府、涉农单位方便及时的获取气象信息和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预警时效大大延长、应急处置能力将显著提高,为我县的防灾减灾,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更好的气象服务,因此,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完成系统建设任务,现将有关建设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筒介
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由信息发布平台(设在县气象局)、气象电子显示屏和气象语音接收机组成。既可以在有播音条件的地方使用气象电子显示屏和气象语音接收机组合,也可以单独使用气象电子显示屏。其特点:一是电子显示屏覆盖面广、内容直观、速度快捷,被誉为是站在身边的“信息服务台”。二是信息发布内容广且及时。电子显示屏和预警接收机不仅能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而且还能把政府和部门宣传的有关政策、重要信息、公告、通知等进行发布,比如森林防火、计划生育政策、疾病防疫等等,从而实现信息发布平台共享。三是建设难度小。只要通电、有移动信号即可建设。
二、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方案
(三)信息内容提供。由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以文字方式加盖单位印章提供给气象局,由气象局负责发布。
(五)奖励。上报的信息,一经采纳每条信息气象局给予10元的稿费;如果有突出表现(如应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防御措施,避免了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将给予奖励。
三、系统建设和维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