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文明我先行”倡议书
县直机关党员们: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让城市更具魅力、生活更加美好,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和共同心愿。2017年,我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今后三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决战关键时期,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有责任和义务带头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文明我先行”。在此,特向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刻印于心并躬身践行,以个人的良好示范,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当好文明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积极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现代文明,积极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领时代新风尚,带动我们的“朋友圈”、社交圈,争当崇德向善的莲乡人。
二、带头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牢固树立公仆观念,遵章守纪,高质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爱护公物,勤劳节俭,不浪费水、电、纸张、粮食;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吸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车;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争当践行文明的莲乡人。
三、带头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文明莲乡,人人共享。每一位生活在莲乡的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特别是县直机关党员,更应在创建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中勇于担责、敢于攻坚。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参与县城管理和社区治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为莲乡增光添彩,争当共建家园的莲乡人。
每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让我们做莲乡最美的那一朵莲,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率先示范、自觉践行,为莲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