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及资质情况:
我处自2005年初进场后,即组建了工地临时试验室,并通过了省厅质监站的资质认证。目前,我处已进入路面期,按投标书承诺,试验室现有试验人员4名,均为聊城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聘用人员,其中持检测工程师证2人,持检测员证2人,证书真实有效。
二、仪器、设备及试验环境:
为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要,监理处试验室配备了相对齐全的试验仪器:包括土工仪器、水泥及水泥混凝土仪器、力学、沥青、沥青混合料仪器及测量设备等共计105台套,所有仪器设备均按规定的校核周期进行了标定,且处于受控状态。试验工作环境能够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三、标准、规范、规程:
我处试验室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各种试验规程均为国家或交通部颁布的最新版本。
四、试验数据:
我监理处试验室在进行每项试验检测任务时,均能真实、有效地记录每个原始数据,不存在转抄试验数据、编造试验原始记录、无报告的现象。
五、质保体系及试验室管理制度:
监理处在开工之初即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它从保证人员素质、保证仪器性能、保证检测环境三方面入手,从而保证试验工作质量。为使试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试验室还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如:仪器管理制度、样品标识登记制度、试验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检测范围:
监理处试验室是在聊城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外没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活动,监理处试验室与通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养护室温度控制不严、故障仪器的修复不及时、资料的整理归档迟缓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监理处将在今后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彻底纠正,以达到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