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例提要
第一条 所有企事业和公民必须认识和理解,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了税收,财政收入就有了保障,国家才能进行各种支出,才能将资金运用到经济建设、国防、科技、文教等方面,保证国家的繁荣富强。
第二条 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纳税人必须依法照章纳税,不得随便不交或少交,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 税收的无偿性是从征税形式上来说的,即纳税人缴税过程是一种价值的单向流动,纳税人在缴税的同时,并未有直接得到任何报酬;
(三) 税收的固定性是从征纳双方关系上说的,即在征税之前,国家就以法律形式将征纳双方关系固定下来,规定课税对象与征收数额的比例,未经国家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 几年来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税收主要法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九)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十)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
(十一) 税务代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以上所有法例,都是当前各地制订地方税收法例的依据和准则。
所有企事业和自然人都是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现行税收法例来纳税的。对于初步接触税制的读者,如需详细了解纳税运作全过程,请阅读国家有关税法文件和当地税收法例。
如需要时还可以参阅吴升文主编的《深圳经济特区纳税实务》一书和其他有关书籍。据此,你就可十分明确地了解到我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税制以来,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的意义、税收管理的制度以及接近国际惯例进行缴税纳税运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