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亮化实施措施
一、亮化工程实施得较好的单位(38家)
财政局、计生局、地税局、发改局、信用联社、技术监督局、建设局、人民医院、旧社保局、物价局、交通局、新劳动局、卫生局、房产局、国税局、科技局、环卫局、国土局、司法局、血防医院、交警大队、公汽总公司、农机局、市政公司、供水总公司、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计生服务站、中医院、商业局、供销社、教育局、城管局、医院、银轮蒲起、经贸局、博物馆、民政局、机电信息学校。
二、亮化效果较好。但还需进一步完善或略需调整的单位(7家)
工商局、供电公司、法院、审计局、人民银行、广电局、农业银行。
三、亮化效果过于简单还需调整方案。加快实施单位(6家)
电信大楼、农业局、水利局、市一中、公安局、邮政局。
四、暂时还没有进行亮化或亮化未完工的单位(13家)
人事局、林业局、赤马港办事处、检察院、旅游局、蒲圻派出所、德和医院、金桥中心饭店、物资局、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蒲圻办事处、火车站。
对下一步的亮化工作,通过巡视。市四大家领导对我市前阶段亮化工作感到满意。市委书记提了六点要求:
一是亮化工程进展缓慢和需要调整的单位要抓紧调整安装。确保两节到来前完工亮化;
二是亮化工程没有动工的单位。必须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市现场会前亮起来;
三是公共部分亮化工程需要增加的政府办公楼后墙、会议中心后墙、河两岸护栏及沿一线的单位与居民建筑要近快设计开工建设。城投公司要落实资金,电力部门在第一期已交接电费的前提下免费支持接电;
四是所有亮化工程要强化管理。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正常亮化效果;
五是所有亮化工程全市统一开关灯时间。定时由亮化办与供电单位核算电度,各单位亮化费用由各单位按期支付。
六是公共部分的照明电费由市政府在城市附加费中列支,重大节假日(国庆、春节、元旦、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每晚通宵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