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调研思考
一、"整村推进"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群众参与,科学决策。2、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我们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的实施,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了饮水、沼气池、道路等项目建设。参与式扶贫增强了贫困户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激发了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了扶贫开发的责任心。
3、群众参与项目监督。各乡镇把实施的扶贫项目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增加透明度,把扶贫开发项目变成"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保证了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创新机制,确保实效。
我县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创新并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从而保证整村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1、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我县明确了各乡镇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形成了县抓乡(镇)、乡(镇)抓村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2、健全项目实施运作机制。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紧紧围绕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确定当年实施的项目计划,每个项目实施后均进行逐村逐户验收。
3、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一是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核手续,实行逐级和有关监督部门审核、审批制度,有效地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现象的发生。二是项目管理责任制。扶贫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责任书中对项目实施的内容、质量、时限、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审计纪检跟踪制。从项目的申报、实施过程的监督到项目的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参与,保证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按计划执行;四是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进村到户项目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贫困村贫困农户真正受益得实惠。
4、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4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为我县扶贫开发做了大量工作。
5、完善帮扶机制。县组织了县直机关单位帮扶首批和二批"整村推进"贫困村。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为了促进"整村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3-4次督查,重点督查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帮助措施到位情况、"整村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县形成了各方面关注、支持"整村推进"的社会氛围,广大群众投入扶贫开发的热情高涨,从而促进了"整村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整村推进"取得的成效
我县实施首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产业开发、搞好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促进了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了"整村推进"的预期目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综合开发、全面治理的方针,在群众参与、集中投入、整村推进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开辟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有效途径,提高了扶贫开发的成效。
(一)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抓好重点产业开发,打牢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基础
大力抓好覆盖贫困农户的桑蚕、木薯产业开发,把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和地方特色产业开发结合起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走产业化扶贫道路。
2005年,在11个首批贫困村实施木薯种植项目,种植良种木薯7340亩,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5万元,群众自筹355万元,有贫困户3670户14500人受益,贫困户种植木薯人均增加收入115元。
注重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村产业开发的辐射带动作用。如华虹蚕丝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近年来我们积极为其争取扶贫贴息货款发展生产,2007-2008年共争取得5020万元扶贫贴息货款指标,从而带动了贫困村桑蚕产业发展,许多贫困农户从中受益,走上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三)扎实开展贫困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促进贫困人口素质提高。
三、对几个问题的思考
通过几年来"整村推进"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下一步"整村推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实践中,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整村推进"就实施村来说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但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并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整村推进"乃至整个扶贫开发工作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重点关注:
1、必须重视对贫困人口的精神扶贫实践证明,对贫困地区的物质扶贫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但精神扶贫同样不可忽略。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强调得比较多的是物质扶贫,而对精神扶贫却重视不够。贫困地区的群众长期以来生活在落后闭塞、自然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受教育程度低,观念落后,依赖思想、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思进取,创新意识弱,争取自主权利益的意识淡薄。这种精神贫困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严重制约因素。所以,消除贫困的治本之道是提高贫困者的自我意识即解决精神贫困的问题。贫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外在原因,又有内在原因。历史发展规律证明,内在因素是发展的决定因素。若扶贫重物不重人,就很难从根本上提升扶贫效果和质量,已取得的扶贫成果也难以维持和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首要的因素是人,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要十分重视贫困人口的精神扶贫,把精神扶贫与物质扶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谋划,一起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贫困村大力营造"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浓厚社会氛围,使贫困群众懂得"要脱贫必须先立志"的道理。二是政府在引导、教育和扶持贫困群众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提高贫困群众的自主意识,加大人文关怀,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信念,帮助他们从封闭落后和等靠要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以积极的心态去获取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和技能,在现代生活中增强信心、提高能力、开阔眼界、自主发展,走上经济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反映了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规定,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也就是说,坚持"以人为本"实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这一理念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始终。体现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就是要做到:一是选择扶贫项目要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对接,确保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最急、最难、最盼望解决的问题,使项目效益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户。要按照参与式扶贫的方式,把项目的选择权、资金的使用权和效益的收益权交给农户,实现项目由群众自主选择,工程由群众自觉监督,资金使用由群众监督,真正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让广大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民生工程上,落实在为民解困,替民分忧,为民谋利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使项目发挥最大最好的效益,使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3、必须坚持依靠社会帮扶的力量加快"整村推进"的进程
4、必须重视贫困村人力资源开发
贫困地区发展的最大瓶颈是知识资源的匮乏。因此,扶贫开发应在主要开发自然资源的同时重视开发人力资源,使知识要素成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最主要的推动力。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必须从以物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从单纯注重经济增长转向全面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教育是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渠道,必须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基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另外,职业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要重视开展对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逐步形成较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促进贫困地区均衡发展和缩小地区差距提供动力。再次,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实用技术培训,通过致富能人的带动,提高贫困群众科学致富的本领,为稳定增收打下良好基础。
5、必须抓好劳务输出产业开发
劳务经济以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为主要特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劳务经济已经成为贫困山区最具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贫困地区有大量富余的劳动力,他们有强烈的流动意向和增加收入的愿望,但从我县贫困村劳务输出的情况来看,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加上劳务输出多数处于分散的无序的流动状态,造成就业成功率低,达不到增收的目的。因此,在实施"整村推进"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把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抓好劳动力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提高就业的竞争力;二是要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成立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延伸管理服务网络,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的劳务经济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确定专人负责劳务信息的收集、传递,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建立覆盖面广、信息反馈灵、管理科学化的劳动力市场,尽快实现与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联网,为外出打工者提供容量大、反应快、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服务,疏通全国范围内劳动力转移渠道,促进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