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司法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政府提出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的意见,结合我局各项制度和科室工作职能,为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激励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开展机关效能年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各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求真务实,坚持以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和人员素质为目标,以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使机关整体工作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在各项职能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为加快我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地区稳定。
二、主要任务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年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将此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机关效能年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晓敏(局长)
副组长:赵德喜(副局长)、曲德才(副局长)
成员:王菊英、张奕贤、秦石柱、徐怀安、于会君、朱怀明、张维利
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具体事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开展机关效能年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讨论、审核;负责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负责听取科、所汇报;负责半年初查、年底详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打分汇总以及总结、表彰等项工作。
2、强化工作制度。各科室、所要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方便群众和接受监督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在机关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岗位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个人,以责任追究来严肃工作纪律。
3、改进工作作风。各科室、所要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简化办事程序,细化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实施便民措施,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为百姓办实事。
4、提高工作能力。面对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大对局机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把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全员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5、强化监督机制。局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所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情况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命令以及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情况。另外,监督检查各科、各所完成工作计划情况、遵章守纪情况、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情况、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同时,开展好行风评议,聘请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活动方法和步骤
此次活动为期一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中旬前)。主要任务是广泛动员,提高认识,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
各科室、所要紧密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学习培训,在认真学习教育活动相关文件和精神的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学习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等法规文件。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各科室、所以及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明确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和工作要求,制定岗位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中旬-10月底)。主要任务是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各个环节,认真查找各科室、所及其工作人员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1、认真查找问题(3月中旬—4月中旬)。要严格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机关效能年”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岗位责任制,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机关效能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2、制定整改措施(4月下旬—5月底)。召开党组会、科级干部会、监督员座谈会,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找准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3、建立长效机制(6月—9月)。结合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建立机关工作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行;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提高干部素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机关效能建设引向深入。
4、做好情况总结(10月)。各科室、所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各项工作的总结,10月中旬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验收考评(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考评 。
考评分平时考评和综合考评两步进行。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科室、所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另外,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年底进行集中考核。
四、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科室及司法所的每位工作人员。要扎实推进这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全局干部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机关各科室、所要充分利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统筹安排和精心组织“机关效能年”活动。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狠抓阶段性成果。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2、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科室、所开展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行不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科室、所进行改进和落实。以促进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具体考核办法
1、3月份由各科室按照全年工作重点以及常规工作任务,
制定出本科室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到岗、责任到人。
2、机关效能工作考核分为100分,共同性工作40分,个
性工作60分,每个科室每个个人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分工不同,个性工作具体到每个个人均为60分。共性工作40分以文字形式表现;各科室全年个性工作60分以文字形式表现;每个岗位每个个人的个性工作60分以各科室为单位以表格形式表现。
3、考核由局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效能工作办公室
具体负责,每个季度按照个人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察督办,半年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4、对科室和科长的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和效
能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科长负责的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评;科员的考核由科长具体负责,共性工作由科长和机关效能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评,个性工作由科长根据个人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完成情况以及配合科长完成全科临时性工作、共性工作的情况进行打分考评。每个个人的年终总考核分数由半年初评、全年总评的成绩总和除以2计算。
5、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得到相应分数,没有按照标准完成或完成不及时、受到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批评的相应扣分;工作完成出色,(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横向相比受到政法委表扬的,得到认可的口头、书面均可,适当加分);开展工作与同期相比、往前相比,起色大,亮点、特色工作突出,受到局领导认可、大家一致好评的适当加分。
6、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成
绩与年终公务员绩效考核相挂钩,个人分数低于60分的,年终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等次,与年终十三个月工资挂钩,具体办法依照县人事局考评办法执行;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按照人事局年终绩效奖金发放办法,与年终一次性绩效奖金挂钩。先进科室的评选以考核成绩为主,民主推荐为辅。加减分因素同个人考评加减分因素相同。
附:司法局机关效能年工作个人考核责任制标准表
XX县司法局
20xx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