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蔬菜基地创建工作方案
为继续推进实施市委、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贯彻蔬菜基地建设“三个不搞”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好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增加生产,保障供应,稳定菜价,助农增收,特制定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推进方案。
一、明确政策,坚持工作连续性
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等6个政策性文件,作出了“长远规划和建设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加快推进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年市政府又明确蔬菜基地建设“中心城区近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不搞,各县(市、区)县城规划控制区不搞,农田作物为棉花的不搞”。今年要按照上述总要求,坚持工作连续性,实施“两个一定不变”的政策。
二、明确要求,坚持“四个坚定不移”
为全面推进建设任务的完成,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
(一)坚持既定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制坚定不移。为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即蔬菜基地保有量的稳定增长,年市政府“民生工程”的新扩6000亩蔬菜基地建设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为责任部门,各负责2000亩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扶持资金规模只增不减的政策坚定不移。年市财政扶持资金只增不减,总规模为700万元。其用途是对年新扩6000亩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的以奖代补,其来源比照年办法,即从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存量总额中按20%左右的比例提取600万元、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万元。
(四)坚持目标考评机制坚定不移。不在中心城区“城郊蔬菜产业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同样要着力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年继续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了“全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建设好蔬菜基地〔年各县(市、区)新扩蔬菜基地面积任务数见附表〕。
三、明确措施,坚持实施“123工程”
年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的工作措施,主要是实施好“123工程”,即“一巩固、二提升、三深化”。
(一)一巩固。巩固老基地,即重点巩固年以前原已发展的老蔬菜基地。这些老基地年由市蔬菜办公室统一调查摸底、分类汇总和登记造册,并按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蔬菜基地(—年)建设与管理档案》要求,进行常态化监管。
(二)二提升。即提升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整体水平。年新扩6000亩城郊蔬菜基地,80%以上都由水稻田改种而来,受气候影响,基础设施薄弱,加上生产管理问题,基本没有实现盈余。年要加大扶持力度助其“二提升”:一是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相关县(市、区)要整合水利、农业开发等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二是提升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主要是市本级要整合财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科技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各自负责完成。
(三)三深化。一是深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县(市、区)长负责制的落实。年深化工作的重点是抓好落实工作机构(设立或恢复蔬菜办)、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的“三落实”。二是深化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年各县(市、区)财政要继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制定专项奖补办法和落实兑现奖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三是深化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年全面启动蔬菜基地生产源头上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全面施行由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城郊蔬菜基地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城郊蔬菜基地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册》《城郊蔬菜基地产品记录档案册》。
四、明确步骤,坚持稳步推进
(一)下发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为不误农时,年3月中旬以前市政府研究制定本年度的工作推进方案,以明确工作要求,定好工作“盘子”,指导全市蔬菜工作的开展。
(二)抓紧规划选址,落实建设主体。年4月底以前,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要完成规划选址和土地流转工作,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落实建设单位,启动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建设。
(三)全程跟踪问效,加强监管推进。年5月底以前召开全市“菜篮子”工作现场会。6月、9月和11月底以前,分别进行一次全市性的检查督导以促推进。
(四)制定扶持政策,明确奖补办法。年4月底以前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负责调研、起草和送审年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奖补资金按600万元包干定点支持。奖补重点突出常态监管、跟踪问效和实地查验等内容,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五)进行考评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年考评验收与奖补资金兑现工作继续按年的要求办理,“一定三年不变”,即按“先建后补、建成即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