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讨论事项,应当发表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支部负责人,逐件介绍会议决定事项的相关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支部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2024-11-05
2024-11-04
2024-11-03
2024-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