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音乐教室、设备完整清洁,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每位使用音乐教室的教师有责任保持好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学生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及包装袋等垃圾。
三、教室内举行活动时师生要注意安全,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等。
四、教室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应在教师指导下安全正确使用,如使用不当致使设备损毁,应照价赔偿。
五、所有设备及桌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其放置整齐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每次使用后,使用教师应认真填写音乐教室使用记录表。
七、使用后,使用教师应及时关闭电源和窗子,锁好门,方可离开。
八、音乐教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其他人不得私自乱配钥匙,如果发现有私自配钥匙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九、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教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校长签字:
使用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