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加强消防管理建议措施
政协市委员会:
根据《政协市第二届委员会关于进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建议案》(临协字〔〕33号,以下简称《建议案》)中对全市消防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面,就《建议案》中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长效宣传机制,进步提高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的建议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为主线,紧扣公安部“大宣传”主题,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活动,夯实消防宣传基础,提高基层宣传队伍素质,构筑媒体宣传阵地平台,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媒体联动、单位负责,突出民族特色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多民族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今年2月份,市委宣传部、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下发《中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部署实施了“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学校示范创建”、“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消防站对外开放”等活动,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法,长期、持续的开展宣传教育,普遍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将区、、凤庆县、自治县、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年内建成具有初步功能的消防科普教育馆(基地)纳入《年消防工作政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提升宣传教育质量。
二、关于“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消防网络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更加科学有效的消防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责任链”这一根本,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云政发〔〕66号)作为重要内容,逐项细化、量化指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人民政府与8县(区)人民政府和23个市直有关部门签定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消防经费保障、火灾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同时,8个县(区)也相继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到了乡、村、系统行业、重点单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年4月7日,市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市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101号),重点部署和安排了今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并实施责任倒挂制,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三、关于“坚持文明、严格执法,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的建议
一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各县(区)政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等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合住建、工商、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展开了“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逐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精心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采取法制、行政、经济、曝光等手段,构建政府督查、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单位负责和公安、消防全警动员、新闻媒介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的整治火灾隐患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3101个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141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8份,对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市、县(区)级政府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有效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二是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在深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过程中,坚持“公正、廉洁、理性、文明”执法,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通过前移服务关口,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创新消防管理,完善重大产业、重大项目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消防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创建人民满意执法队伍。
四、关于“做好消防“十二五”规划,统筹协调发展”的建议
五、关于“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建议
全市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消防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在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以及基本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根据《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抓紧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套经费的通知》(云公消发〔〕58号)要求,今年全市共配套经费787.51万元用于改善消防装备;镇公安消防中队已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并派驻了现役消防执勤力量;沧源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落实新营区建设用地10亩,县消防大队营房建设用地有望在近期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同时,各地紧紧抓住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的大好时机,在水库、城市河流改造项目中设置消防取水平台,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增设、补设市政消火栓;紧密结合农村“五改、三治”(路改、水改、电改、房改、灶改和治脏、治乱、治差)等村庄清改工作,将农村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一并纳入综合实施范畴,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抵御和防范灾害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关于“加快我市消防特勤队伍建设步伐,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