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0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10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一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07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10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