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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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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主任:。。

(镇长、镇禁毒委主任)副主任:。。

(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

(副镇长)成员:。。

(派出所所长)。。

(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卫生院院长)。。

(社会事务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团委书记)。。

(沙县二中校长)。。

(妇联负责人)。。

(派出所禁毒民警)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0*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

6、

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本辖区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

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镇卫生院职责: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

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病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通报。

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民警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脱瘾程度。

镇社会保障所职责:一是将全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就业保障金。二是组织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安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镇教育系统职责:一是做好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相关费用。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其的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镇团委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镇、村二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镇妇联职责: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镇、村二级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镇社会事务办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为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生活救助。镇司法所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二是做好刑释和解教吸毒人员的接茬和转介工作,确保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3、搞好保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保障经费的投入,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农村适合社区戒毒(康复)每1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

4、建章立制。一是建立派出所、村居戒毒(康复)协作机制。

派出所查获吸毒成瘾人员、吸毒成瘾人员从拘留所刑释戒毒或吸毒成瘾人眼自动申请以后,责任民警与社区戒毒(康复)专干一道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里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村(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

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不履行戒毒(康复)协议,经镇、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要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村(社区)、镇要依法在村(社区)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控机制。

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每月组织各村、派出所、司法、卫生、民政、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察机制,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村居戒毒(康复)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职责的部门、村居,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镇党委、镇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5、搞好宣传。镇辖派出所、司法所、镇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等,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学、就业、法律咨询援助、就医、低保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服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2、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组织及个人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违反规定的,对相关责任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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