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儿童健康,全面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降低乙肝发病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20xx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县20xx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乡政府组织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按照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及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乡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和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乙肝疫苗补种工作领导组,乡政府副乡长许令军任组长,潘家宏、施发明任副组长。乡中心校、乡卫生院、县公安局派出所、乡财政所、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
乡卫生院:负责制订强化免疫和补种技术实施方案,保证疫苗和耗材的供给,利用预防接种门诊和指定的临时接种点,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加强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乡中心学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向学生发放预防接种宣传单和“接种通知单”。主动开展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工作,协助乡卫生院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县公安局派出所:积极配合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积极应对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苗接种有关的突发事件。
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的宣传,以及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为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5周岁(即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上述年龄范围内的我乡居住和流动人口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全乡统一接种时间为20xx年9月11日至2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乙肝疫苗补种对象为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未按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3剂次接种的儿童。以及未完成补种的儿童,按规定程序补种。全乡统一接种时间为20xx年9月11日至2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完成接种任务。本次强化免疫工作,是一次政府组织的强化免疫活动。目标儿童数量众多,时间较紧,摸底和接种任务较重。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㈡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有关单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上门动员、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动员儿童家长参与这项工作。
㈢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居家等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散居儿童、流动人口较多居住地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花名册为准。非在校儿童摸底登记由各村组织逐户进行登记。全乡统一规定两苗接种摸底登记工作于20xx年9月10日前完成,准确掌握接种对象。
㈣精心组织实施、防范接种异常反应。乡卫生院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精心组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并做好对参加活动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规范接种。且要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一旦出现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情况,要迅速果断处理,避免发生不稳定因素。
㈤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开展。乡卫生院、中心校和乡政府要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要深入基层实际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次强化免疫活动,上级财政已安排经费补助接种单位,因此,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省政府要求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是硬指标,各村一定要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的,乡政府将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