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省农民工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省委农工委联合省人社厅组成调研组,分赴xxxx、xxxx、xxxx3市6个县(市、区)实地调研,深入农村,走访企业,与农民工、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广泛交流座谈。同时,安排仁寿等16个劳务输出大县也同步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和材料汇总、部门会商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对农民工回流、就近就地就业、回乡创业和市民化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在xxxx地位举足轻重
xxxx农业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历来都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保持在2000万人以上,占农村劳动力的50%以上,对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转移就业、大众创业、技能培训的支持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78.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339.7万人、省外输出1136.2万人、外派劳务3万人。全省实现劳务收入3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省农村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503.1元,比上年增加500元。今年一季度,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289.8万人,同比增长0.2%,其中,省内转移1211.6万人,同比增长2.9%;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外派劳务1.6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劳务收入930.5亿元,同比增长9.8 %;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1.5元,同比增长141.7元。
二、新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呈现出新特点
(一)农民工数量外出略减、返乡略增。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部分企业倒闭停产、工资下降等,对我省外出务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返乡人数增加。春节期间,全省返乡农民工有1753万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70%,与2015年同期相比,数量上有所增加,同比增长3%。春节后,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我省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全省农民工外出务工数量略有下降,回乡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将逐步呈现增长的趋势。截止2016年3月底,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
(二)农民工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分析一季度各方面的情况:一是从就业区域看,省内和省外转移就业平分秋色。省内转移占52.9%,同比增长3.3%,主要分布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川西北经济区;省外转移占47.1%,同比下降2.7%,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和西藏、新疆地区。二是从组织方式看,从自主分散逐步向集中统一转变。政府组织转移占0.5%,同比增长0.09%;自发转移占74.98%,同比下降3%;民间劳务输出明显增加,劳务输出组织机构的信任度在劳动者心中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从行业分布看,由建筑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逐渐转移到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家庭服务等新业态。建筑业占21.98%,同比下降1.5%;制造业占43.94%,同比下降2.3%;电子商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4.05%,同比增长3%。四是从年龄结构看,逐渐实现年轻化。我省xxxx市20岁以下农民工占5.94%,21-30岁占26.14%,31-40岁占24.01%,41-50岁的占35.61%、增长4%,51岁以上占8.3%。五是从文化程度看,拥有一技之长的逐渐增多。小学学历占16.3%,初中学历占71.09%,高中学历占10.1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97%。同时,通过参加培训后再就业占比逐年提高,农民工从打工谋生型向体面就业型转变、从体力劳动型向技能操作型转变加快。
(三)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从广安市6县(区)统计情况看,2015年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2600元左右,同比增长10.8%,其中月均收入1500元及以下的占6.7%;1501~2000元的占12.6%;2001~2500元的占15.5%;2501~3000元的占14.5%;3001~3500元的占20.7%,3500元以上的占30%。月均收入在2001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80.7%,比上年增加了9.6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逐年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同时,加大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构建由主管部门欠薪处理责任制、总(专)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制组成的欠薪治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涉案1000元以上的挂牌督办、追踪到底。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2015年,我省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数量有所增加。省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xxxx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等政策,省级财政安排1.7亿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补助,大力扶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归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同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一季度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技能提升补贴。据统计,2015年全省返乡创业人数约8万余人,同比增长10%;创业农民工人数5万余人,同比增长12%;回乡创业企业7000余家,同比增长20%,带动新增就业人员40余万人。返乡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集中在种养殖、餐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批发零售等领域,逐步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一季度,全省返乡创业就业人数达3万余人,同比增长2.3%。
(五)城镇企业用工需求出现结构性变化。主要是技工需求增加,用工成本上升。对xxxx市200户企业调查问卷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了结构性变化,传统制造业、机械、盐化工等企业,除补充少数技术性岗位外,招工量较小;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的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增加。从节后企业用工需求来看,技能型劳动力需求占用工总数的26.51%,同比增长8.12%;服务业、劳动密集型等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时间较长、工资待遇不高的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用工缺口。与此同时,企业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据了解,我省城镇企业今年用工成本同比平均增幅在10%左右,个别企业达到20%,特别是五险一金比例高、融资成本高。
(六)广大农民工对市民化持谨慎态度。从我省2015年情况看,进城务工人员在市民化意愿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想再回农村的比例仅为14.8%,有53.8%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31.4%的持观望态度,视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定。 二是省内中等城市是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城镇的首选地 。在被问及如果落户城市,您会首先选择落户的城市是哪里,82.4%的受访者选择大中城市市区,列首位的是省内地级中等城市市区,占比达55.7%,其次为成都市区,占22.7%,选择省外大中城市市区的占4%,而愿意落户省内县(市、区)的只有14.9%,反映出进城务工人员看好省内大中城市。 三是进城务工人员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存在较大分歧。调查显示,在被问及如果转为城镇人口,您是否愿意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同等价值的城市产权住房,受访者态度不一,分歧明显,愿意者、不愿意者和犹豫难定者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愿意者占比略高,达35.3%,在愿意者中还有32.2%的或愿用宅基地或愿用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总体看,受访者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态度较为保守谨慎。四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愿将农村医、社保转换为城镇医、社保。调查显示,有52.6%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将农村医保、社保转换为城镇医保、社保,分别比不愿意者、犹豫难定者的占比高了31.5个和26.3个百分点。
究其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二是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三是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三大难题,是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诉求。
对此,我省各地作了一些探索:一是在户籍管理上,除成都市外,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农转城限制,适当放宽农村迁移限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绿色通道。二是在创业就业上,在项目立项、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等方面对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就业援助、自主创业扶持和职业培训政策,帮助其在城镇稳定创业就业。三是在住房保障上,建立了租购并举体系,坚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多渠道供给,支持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并给予财政补贴,同时,拿出部分保障性住房定向分配给进城农民工。四是在社会保险上,畅通城乡养老保险渠道,实施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五是在平等就医上,稳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大力实施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城乡居民均可平等享受省内任意医疗设施设备,全部纳入统一卫生防疫体系。六是在子女就学上,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所有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就近就学。七是在社会救助上,进城农民工出现生活等困难的,按照规定提供社会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临时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八是在农村权益上,固化农村权益,把农民的承包地、林地、农房等资源,变为可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购房等方面的资金来源,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个别市州还在支持农民带地进城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民工工资由大幅增长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增幅有所放缓;部分建筑业、制造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持续低迷,企业新增用工缺口开始收窄;农民务工工资水平在经过前几年快速提高后,已处于较高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幅趋缓;加之我省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总体偏低,技能水平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高水平增收。此外,受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的影响,可转移劳动力人数将迎来拐点;尚未转移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转移的难度较大。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目前,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分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对于如此庞大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还处于真空地带,尤其是在解决农民工诉求方面,存在着踢皮球和相互推诿现象。建议具体明确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为农民工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各级关系,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系统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市民化问题。
二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村产村七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产权权能,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改革措施落地,从法律层面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工带着权益进城,留得下、能生活。尽快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对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给予明确,一方面有利于防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结束后产生新问题、新矛盾,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集体和农民尽早作出选择。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培训,着力培育一技之长,扶持就业创业。对于农民工技能培训,要强化行业协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度,以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实现就学即就业,避免学用脱节和第二次培训。对于农民工创业培训,要从国家层面制定职业农民培养综合计划,实施职业培养战略,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的战略性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重点培训一批种养殖大户和经营能手。
四是重点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城市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还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要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
五是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督促用人单位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群团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社会调研报告范文二:
退休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管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任务,它不但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更能促进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发展。带着如何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这一问题,我们在面上了解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上门走访的形式,了解单位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听取退休干部的心声和对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截止今年5月,我县共有退休干部3678人。其中:乡镇390人,县直单位1202人,教育系统1618人,卫生系统468人。机关干部851人,事业(含机关工勤人员)2827人。机关干部中,正县级9人,副县级34人,正科级244人,副科级301人,科员263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统筹和社会统筹的推进,全县退休干部的退休费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医药费报销与在职干部一样,但在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退休干部作用发挥、为退休干部丰富晚年生活提供服务等方面差别很大。做的好的单位,成立了退休干部党支部,定期组织学习;重阳节或其他重要节日组织退休干部开展参观考察等活动;春节及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能上门慰问和看望;定期安排退休干部检查身体;对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能给于特殊照顾和关怀。个别做的差的单位,退休时通知一声,退休后各不相干,甚至多少年都不闻不问。总的来看,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上,我们离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还须加强。
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退休干部政治待遇难以落实到位。对一切退(离)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实际情况是,除近几年退休的县级领导能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外,其余都落实不了,大多数的退休干部只能偶尔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即使活动开展正常的退休干部支部,也没有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可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成定期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的政策。
(二)退休干部经济待遇普遍偏低。没有建立退休费的正常增长机制,尤其是参加工作较早的行政干部,退休费只有二千多一点,不但落后于在职干部工资调整幅度,也远低于拿职称工资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差不多同时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更是天差地远。而且xxxx县与市直及其他县区还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部分退休干部生活相当拮据。
(三)活动场地建设满足不了基本需求。少数乡镇和县直单位虽然设立了老干部活动室,但一是面积不大,条件简陋;二是设施不全,只提供报刊阅读;三是与办公区相互影响,基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更多的单位则是连简易的活动室都没有。xxxx县城内没有公园等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仅靠县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简陋条件远远满足不了老干部活动需求。
(四)数量庞大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更是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三、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窘况,归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党委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譬如,有的单位设立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而是为了将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分开,好使自己眼不见心不烦。
二是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缺乏政策依据。目前,专门针对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办法等没有明确规定,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去管,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意见很难统一,工作落实上,存在挂空档和责任化真空。
三是管理机构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机关事业单位多数都没有设立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科室或明确工作职能,没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有的部门虽有兼职工作人员,一般也只是联系退休干部支部而已。
四是退休干部数量逐年增多,服务管理难度大。干部退休制度已建立三十多年,退休干部的年龄差也已超过三十岁。由于他们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家居环境的巨大差异,会使他们对物质文化需求日趋多元化,服务管理既要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又要不断地找出他们的共同点,难度很大。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退休干部与离休干部一样,都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像对待离休干部一样,尊重、维护和实现他们的正当利益诉求,悉心照顾他们,全心全意为退休干部服务。
2、明确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履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3、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制度。一要制定和落实涉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工作人员职责的相关制度;二要按照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有步骤地让退休干部进入老干部行列,比照老干部标准提高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
4、加强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退休干部党支部是退休干部党员与组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强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有效途径。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内容要少而精,形式要多样化,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组织观念为重点,以了解时事政治、保持身心健康为主线,围绕服务管理工作而展开。
5、加强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是加强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满足退休干部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也是党在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阵地。党委、政府应加大对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示范校的学习、活动标准,将阵地建设成为集学习、活动、休闲于一体的文化艺术乐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