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公司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公司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公司生存和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3 相关部门职责
质量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采纳。同时质量部提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以保障员工对参与公司管理的热情。
其余部门负责参与合理化建议评审和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超出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4.2 提出
4.2.1 合理化空白建议单放置于各办公室,员工可随时领取。质量部负责确保任何员工都能随时得到合理化空白建议单。
4.2.2 需要时员工可随时从各办公室领取空白建议单加以填写,以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建议,填写需注意:
a) 必须填写建议姓名和日期;
b) 在“现状分析”一栏中应对现状加以说明,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和将导致的隐患加以分析;
c) 在“期望或目标”一栏中应清楚说明建议者希望通过采取一定改进措施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
d) 在“实施办法”一栏中,建议者应清楚说明为达到其目标,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该措施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2.3 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单,由建议者交给质量部。
4.3 评审
4.3.1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评审可采取有关部门人员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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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由质量部负责确定具体方法。
4.3.2 评审人员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作出采纳与否的结论,结论应填写于合理化建议单中并由评审人员签字认可。
4.3.3 办公室应根据评审过程和结论填写评审意见。当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具体实施计划,以便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当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不被采纳的具体原因解释,以便于建议者接受。
4.4 采纳
4.4.1 对于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检查效果明显的建议,由质量部制定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时间、进度、方法和责任人后转交责任人进行实施。
4.4.2 对于不可明确预测实施效果的建议,质量部负责制定相应的试验或试行方案,在小范围内对实施效果加以验证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4.4.3 质量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效果跟踪。
4.4.4 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质量部负责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单复印一份交还建议者,并当面向其解释不采纳原因或详细实施计划,以便建议者了解其建议的落实情况。
4.5 奖励
4.5.1 提出奖
一经确认建议符合合理化建议定义,由质量部负责对每项建议提出颁发奖励金额,报有关领导批准。该奖金由质量部每月统计,从财务部领取现金发放。
4.5.2 采纳奖
a) 对于有明确计算经济效益的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由质量部负责一次性颁发奖励20-50元,重大改进可奖励100-200元。
b) 对于经济效益可预测的合理化建议,其奖励金额为经济效益的5%,但最低不少于20元,最高不大于20,000元;
c) 根据预测结果,合计奖励金额少于100元者一次性发放,大于100元者第一次给予50%奖励(不低于100元),其余部分满一年后经财务部核算真实效益后予以发放;
d) 合理化建议采纳奖由质量部每季度统计一次,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领取现金发放,并张榜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便全体员工了解。
5 质量记录
ZJ2/27-ZG35 合理化建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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