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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办公电脑使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3-03-21 16:17:11

  学校办公室电脑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应完全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办

  公用途,全体教师应认真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利用学校办公电

  脑进行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一、不得频繁开关或重启电脑,下班离开前应确保关闭电脑。若违反查实一次扣30元。若下班后因不关电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电脑使用人负责。

  二、不得利用学校的电脑进行私人的商业活动(股票、期货等)。

  违反一次,扣20元。

  三、严禁利用学校电脑上网下载或上传电影。严禁利用上班时间进行上网玩游戏、qq聊天、下载mp3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内容。若违反查实一次扣50元。

  四、不得下载网上未被公认的文件,不得使用“酷狗”、“pp点点通”等p2p、bt类大量占用网络资源的下载上传工具。违反一次扣30元。

  五、不利用学校电脑登陆有赌博性质的网站进行任何博彩活动。

  六、严禁上网登陆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在任何网站散布、发表违法的言论。

  七、不得利用学校电脑进行任何违反国家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的活动。

  八、若违反第五、六、七条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条例自四月十日起正式实行,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