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搞好工委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建设,加强和改进工委中心组理论武装工作,努力提高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工委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内容
工委中心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重结合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系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具体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议、决定等;
3、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决议、决定等;
4、党和国家现阶段各项方针、政策;
5、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6、国际政治与经济;
7、党建、历史、科技、文化、法律、管理等知识。
第三条:工委中心组由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扩大各部门负责同志(含纪工委三个室主任)参加。工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组长因事不能主持活动,由副组长主持。
第四条:学习秘书
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共同担任。宣传部负责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购发必要的学习资料;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场地,通知中心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机关党委负责学习记录及日常考勤。
第五条:学习形式和时间
中心组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专家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观看音像资料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进行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天;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考察。
第六条:学习要求
1、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年底交中心组组长检查。
2、每次集中学习讨论,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保证学习讨论的质量和效果。
3、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至两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并组织必要交流。
4、要结合机关述职述廉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述学;结合年度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一并进行综合考核。
第七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