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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3-03-17 10:29:15

  x局摄影协会是在共青团x局委员会批准指导下、由本局广大摄影爱好自愿组建起来的一个职工社团,旨在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天地,提高水平及煅炼能力和为x局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积极创作,举办展览,开展摄影研究和评论,提高创作理论水平,并举办各种摄影讲座,以发展和壮大摄影队伍努力。

  凡遵循本会章程,有一定摄影理论基础水平的爱好者,经本人申请,协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会成员。

  协会负责人班子由摄影会长、二名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培训和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利,有缴纳会费、遵循协会章程的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局摄影协会。

  第二条 性质:※※局摄影协会是在共青团※※局委员会指导下,,职工自愿组织及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局规章制度、一切以发展和壮大本局摄影队伍为中心,推进江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准则:

  1、坚决服从局领导和局团委的指导。.

  2、始终按协会宗旨办事.。

  3、不以协会为名谋取个人利益.。

  4、定期举行活动并保证质量,努力做到内容充实、活泼有趣、富有成效。

  第五条 主管单位:共青团※※省※※局委员会。

  第六条 任务:

  1、培养和提高会员的摄影能力与欣赏水平及审美水准。

  2、举办讲座、培训和展览。

  3、交流经验。

  4、与兄弟相关单位及社会其他单位举办活动并交流经验和心得体会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人员组成

  会长:1名

  副会长:3名

  秘书长:1名

  宣传组:组长:1名 副组长:1名

  组织组:组长:1名 副组长:1名

  财务组:组长:1名 副组长:1名

  通讯组:组长:1名 副组长:1名

  第八条 职能划分

  会 长:统管协会全面事务,分管相关事务,并对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负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日常事务。

  秘书长:分管各组的协调及相关事务

  组 长:负责各种事宜,各组成员的管理。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员管理

  1、会员管理

  (1)申请条件:我局在职职工并拥护协会章程,自愿加入协会的职工。

  (2)申请程序:由协会干部讨论,大会表决定期适时招收定额人员成为会员。

  2、负责人工作条例:

  (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a、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

  b、检查和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c、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和出席相关会议及活动;

  d、临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宜;

  e、监督并提出、检举和任免各组正副组长人选;

  (2)组长、副组长:

  a、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b、支持个部门展开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年度计划及年终总结;

  c、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d、决定各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

  e、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条(一)会员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职工素质拓展的各种活动权;

  3、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

  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退会权。

  (二)会员义务:

  1、维护本协会利益的义务;

  2、执行本协会决议;

  3、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协会的团结;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

  (一)奖励:对于对协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协会将给予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奖励并记入档案。

  (二)惩罚:协会各负责人若因工作失误导致会员出现原则性错误和有损协会形象或出现以下情况者由会员举报并由协会全体干部会讨论,成员大会表决通过送院团委接受批评教育或停职处分;

  a、组织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规章制度的活动;

  b、组织开展非法活动和集体及其它危害社会、扰乱社会及校园正常秩序的活动;

  c、明知会员有从事上述a,b中任意一项行为而不及时有效制止和处理;

  d、无规协会章程不按时组织开展活动,造成机构瘫痪、财务混乱。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