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材料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构成。
1.标题
标题的一般构成为:考察对象名称+文种。如《××同志考察材料》、《××领导班子考察材料》。有时候,在考察对象的名称前面可以冠以介词“关于”,如《关于××同志任镇农技站站长五年的工作情况的考察材料》。
2.正文
正文包括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概括介绍考察材料的目的及考察的方法和过程。
(2)主体。这是考察材料的核心,应按先后顺序写明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历。要写得简洁、概括。基本情况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务或职称等等身份要素;主要经历包括考察对象参加工作以来的职务变化情况、历史上所受的奖惩情况等。如果是领导班子考察材料,就要写清楚班子成员人数,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员干部各占比例、平均年龄、年龄的结构状况、各种文化程度所占的比例以及专业人员所占比例等。
第二,现实表现。这部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是主要的缺点和不足。
第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要将所推荐的职务、得票的多少以及在得票人中的排列序位等情况交代清楚。
考察材料的主体部分要围绕上述内容,采取写实的方法,突出考察对象的个性特点,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出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的表述,要根据考察对象拟任职务的要求有所侧重;缺点和不足部分要针对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准、写实。
(3)结尾。要写明考察组的意见,就考察对象能否使用,如何使用,向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3.落款
在结尾的右下方,签署考察单位名称以及考察人姓名,并写明考察材料的成文时间。
对考察中的重大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可以作为附件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