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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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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的有关安排,保证学院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一)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039(国标),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80。校址及办学地点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专科学制三年,颁发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二)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根据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设立若干单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三)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第二章  考生分类与报名

(一)报名对象:所有符合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

(二)考生分类。根据考生来源与届别,分为以下类型:

1.普通高中应届考生(以下简称A类考生)

2.中职考生、普通高中往届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以下简称B类考生)

3.退役军人考生(以下简称C类考生)

4.技能竞赛获奖免试考生(以下简称D类考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证明材料提交:C、D类考生须于2023年2月20

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考生(A、B类)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考生(C类):本人有效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技能竞赛获奖免试考生(D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四)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五)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2023年我院单招志愿(含专业志愿,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志愿。

(六)专业志愿设置:设多个专业志愿(第1个专业志愿决定考生报考大类及参考类型,其他专业志愿仅在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时作参考)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有专业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勾选“专业服从”。学院将以所有考生报考的第1专业志愿确定其报考专业大类(医卫大类或非医卫大类)。

(七)考试缴费:报名参加我院2023年单招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80元/生的单独招生考试费,缴费具体办理流程见学院招生网http://www.cdzy.cn/zsb或招生微信公众平台上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缴费时间:一志愿考生为2023年3月1日—3日;二志愿考生为2023年4月1日—3日。

(八)准考证打印:我院将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我院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以及网上填报了志愿但没有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我院招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一志愿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0日;二志愿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5日—6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www.cdzy.cn/zsb。

(九)体检要求:我院单招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医卫类专业护理、助产、健康管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建议有肢体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考;医学、药学、农学类等专业要求考生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所有考生应按其高考报名站统一安排,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高考体检站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信息缺失者,招生学校有权拒绝录取。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3200,招生专业(方向)27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医卫大类

护理

400

5460

非医卫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0

7500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60

546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0

4600

助产

60

5460

工业机器人技术

70

4600

健康管理

80

546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4600

临床医学

50

54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0

4600

临床医学(定向培养)

70

免费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0

7800

预防医学

50

5460

软件技术

(JAVA全栈开发方向)

120

7800

医学检验技术

100

5460

软件技术

(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

200

7800

药学

300

5460

现代农业技术

80

3000

中药学

100

5460

畜牧兽医

100

3000

药品生产技术

40

4600

园林技术

80

30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120

3500

非医卫类

建筑工程技术

180

4600

电子商务

100

3500

工程造价

160

4600


合计

3200


注:1.上述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类别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第一院校、第一专业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类别比例)再进行划分。本计划中包括C类考生计划。

2.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一般只招女生,男生慎重选择;临床医学(定向培养)仅限常德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方向考生报考,报考考生必须为常德户籍,且须在2月27日前与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卫健局签定了定向培养协议,未签定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视为报考非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

3.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其他代收费等,均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4.退役军人类生源招生计划20人(专业不限),具体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录情况从普通类生源招生计划中扣除相应计划数。

5.退役军人考生录取须参加全日制脱产学习,符合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四章  考试办法

    以考生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确定其报考的专业大类和考试内容,所有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答题方式为填涂答题卡。

(一)A类考生(普高应届考生)

1.考试为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值200分);

2.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2022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专业大类所涉及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按医卫大类和非医卫大类分别命题。

(二)B类考生中职考生、普通高中往届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1.考试为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值2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数外基础知识组建题库,主要考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知识。

3.B类考生报考医卫大类专业考生主要测试社会常识、信息技术、中职《人体解剖学》《生理学》《护理学》《药剂学》等专业基础知识;B类考生报考非医卫大类专业主要测试信息技术、专业基础认知、职业生涯规划、马列及时事政治等。

4.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其文化素质测试与B类考生相同。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及参赛获奖证明原件,来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生就业指导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即获得相应的免试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需照常参加考试及录取。

(三)C类:退役军人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免试。

2.职业技能测试:与B类考生相同。

3.资格审核:退役军人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报考学校审核。

(四)D类:技能竞赛获奖免试考生

在相关技能竞赛中获奖,符合免试资格的中职应届考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应(相同或相近)专业,直接免试。

(五)考试时间安排

1.A类考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日14:30-15:30

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8日14:30-15:30

2.B类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日9:00-12:00

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8日9:00-12:00

3.C类考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日9:00-10:00

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8日9:00-10:00

各类考生所在考场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六)疫情防控

考生到校参加考试期间需按准考证上的相关注意事项,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并服从学院的管理要求,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分类别(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高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等)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A类、B类、C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A类考生、B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B类考生的调剂只能在专业大类相同的专业中进行)。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若有空余计划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考生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与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相同。各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成绩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C类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第一报考专业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未满的,可转为录取普通考生。

(四)D类考生录取时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院计划,在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

(五)临床医学(定向培养)考生录取时,以区县市为单位单独划线录取;对未与常德各区县市卫健局签定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按报考非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对待,统一进行划线录取。

(六)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农林专业,如遇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各类别原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适当降分(最高不超过20分),递补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八)录取结束后,如学院单招计划无法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院的湖南省普招计划中。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九)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确认

公示时间:详见学院招生网(公示期7天)

公示网址:http://www.cdzy.cn/zsb

录取确认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

(十)其他规定

经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得办理转学。

第六章  监督机制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单招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加强考试全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

(三)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招生、考务、后勤、安全保卫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对单招违纪行为实行问责和追责。

第七章      

(一)本章程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7272151(招生就业指导处)

招生网址:http://www.cdzy.cn/zsb

监督举报电话:0736-7281575(纪检监察室,受理有关单独招生的各类投诉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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