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销售许可证办理方法
一、办证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或经营人员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应急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乡镇应急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应急办统一报送应急局相关科室
4.科室人员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书面回复不予办理理由
5.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并考试
6.对考试合格的经营户,经分管领导在书面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后报行政服务大厅上传资料
7.由相关业务科室印发证书
8.资料归档
三、申请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