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协议1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借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涉诉特向乙方短期借款,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特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元(大写),用于情结原债权债务关系。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贷上述款项,并承诺该款x年x月x日前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3、双方约定该款利息为,延期给付的日违约金为本金总额的万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项起算。(20xx年8月x日——20xx年8月x日)
5、因甲方借款数额较大,自愿用公司名下所有权、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并保证上述财产没有进行查封扣押抵押担保等任何他项权益的设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该财产为抵押物,同时甲方承诺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
6、担保人自愿用持有的甲方股权作为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自己全部股股权为担保财产,作价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处理,届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31日
还款计划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协议2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名
担保人:签名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 事由借给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每年利息为本金的 %。
二、借款期限 月,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甲方。
三、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还清为止。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财产。甲方处理乙方财产,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七、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乙方借款到期未还的,除了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的,还应当承担甲方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4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公司”)
借款方为了经营周转,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整。
第三条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20xx年10月19日起,至20xx年10月19日止。出借方将于合同签订之日3天内,将该款项一次性汇到借款方指定账户。
2、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将该款项一次性汇到出借方指定账户。
3、借款方如在约定时间内未还清款项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账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盖章):住所:住所:
银行账户开户行: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借款的协议5
律师办理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指引(20xx)
第一章 总则
贷款是指贷款人按一定的原则和政策,对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业务中的一个主要业务品种。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贷款业务应遵循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企业贷款法律事务中,同样应明确上述原则。
律师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参与贷款合同的起草、谈判或审查;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参与贷款风险管理;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律师通过自己对贷款活动的参与,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制订。
本指引主要供律师在为一家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一家境内企业的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时作为一般性的参考,同时兼顾律师为借款人提供法律服务时的需要。本指引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中的法律服务,例如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提供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均有一定指导作用。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担保贷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资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以及关于法律意见书等律师专门服务项目,另由专项的业务指引来指导。在对于依法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也可以参考本指引。
本指引非强制性和规范性规定。鉴于企业贷款业务在不同时期、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区域的客观情况和具体规定、做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又鉴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建议律师在使用本指引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处置。
第二章 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在企业贷款业务中,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 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
借款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及经济、财务上的条件。如果借款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存在法律瑕疵,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律师应当在受银行委托时,协助审查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以及证明其具有借款人资格的法律文件。作为借款人的律师,也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借款人在经济、财务等各方面条件,提供有关法律建议协助借款人符合借款人的资质要求。
1. 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所以:
(1) 借款人应当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外,还应当审查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要审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上述文件应当提供经贷款人经办人员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借款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类文书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专用纸上复印并加盖其印章。
(2) 企业应当按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应当按时加盖年检戳记。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载明的经营期限应当长于贷款期限。
2. 根据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借款人一般应具有以下经济、财务条件:
(1) 借款人应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其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借款人应当已经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有效存款账户;
(3)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金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4)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5) 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以反映并证明借款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必要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要求借款人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4. 借款人应出示其《贷款证》或《贷款卡》。
为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证管理办法》,明确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借款。所谓贷款证,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以用作借款人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法人企业,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款关系者,必须申领贷款证。法人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一个法人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贷款证》或《贷款卡》应当按时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审,没有按时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不得申请借款。
5.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审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作出客观的客户评价,统一评定信用等级,统一授信。
客户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的统一的评价方法,对需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等融资业务的客户在一定经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和意愿的相对尺度,主要从客户的市场竞争力、偿债能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评定。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A+、 AA、 AA-)、A级(A+、 A、 A-)、BBB级、BB级、B级。在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将A级及A级以上客户作为基本客户,其中AA级及AA级以上客户是授信业务的'主要营销对象;A-级属于控制对象,BBB级属于调整对象,BB及以下级属于应尽快采取措施清户的对象。某一客户的信用等级随着对该客户的监测、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变化而不断调整。
客户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于各个客户统一评级的基础上,分别确定各客户在本行系统内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各类融资金额的总的计划额度。该额度对于该客户是公开的。一个法人客户在一个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法人内,只能由其中一个分支机构按审批程序和授权权限对其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把贷款、贴现等表内融资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融资业务均统一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在所授予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这些业务。
所以,评定信用等级和取得授信额度,是企业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前提条件。律师均应了解。
6. 禁止贷款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未落实原有贷款债务的承担责任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二) 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贷款人经营贷款业务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的批准,不能从事委托贷款的业务。
作为贷款人律师还应当合理提示贷款人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各项监控性和监测性指标。
第三章 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时,律师可以接受借款人委托提供以下服务:
(1) 对《借款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
(2) 协助借款人就贷款申请履行必要的公司授权程序;
(3) 协助借款人就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法律审查。
(二) 贷款调查和审批。
受理借款人申请后,贷款人律师应当配合银行对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这是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借款人律师可以提示借款人为实现贷款而配合银行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1. 为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律师应协助贷款人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法律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借款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借款人是否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定的借款资质,借款人是否已经获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借款人对于借款事项的决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的公司授权是否充分等。
应当强调的是,对于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决策文件的审查十分重要。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决策文件,是指借款人作为法人的内部组织性文件,以及内部决策机关依据内部组织性文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的以借款人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决策性文
借款的协议6
甲方(借款人):×××(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
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款的协议7
借款人:
,男/女,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女/男,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贷款人:
,男/女,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女/男, 年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
与两贷款人是父母子女关系, 与 为夫妻关系, 与 是夫妻关系。现因 与 婚后购房,资金紧张,特向父母借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和 向 和 出借人民币 元用于购房,于 年月 日之前支付至 的如下银行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
二、该贷款在十年内为无息贷款, 和 应在十年内还清该万元。即借款期限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三、如到期未能归还,除应继续归还本金外,还需加收利息,利息将以 元为基数,自年 月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8月20日之后)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和丙方即将结为夫妻,现因购置房产,作为共同债务人向甲方借款。甲方为乙方的父亲,愿意借款给乙方和丙方,但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用途:购置房产(房产信息
三、借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
银行账号
四、还款时间:甲方作为乙方的父亲,真心的希望乙方和丙方能够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百年好合,因此暂不设置还款期限。但是,如果一旦乙方和丙方的婚姻发生变故(或其他情况),需处置上述房产之时,即为清偿本协议项下的债务之时;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9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方: 借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方: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10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_____年___月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的协议11
借款合同
甲方 (贷款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借款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保证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因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
二、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为 元。
三、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为止,中间总计计息 天。
四、 借款利息、利率:
1、乙方借款期间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乙、丙三方约定本合同计算利息的日利率为借款本金的千分之 (利息=本金× ‰×借款期限)
3、甲、乙、丙特别约定,如本借款合同因利息、利率问题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被迫诉至法院或仲裁,乙、丙二方承诺,在无法执行本合同约定利息、利率的情况下,最后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按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最高倍数执行(例如,目前执法机构执行的最高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乙、丙二方同意执行四倍,以此情况类推)
五、 违约金、乙方不按期足额偿还借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借款本金的10%(百分之十)
六、 借款保证人:
本借款合同保证人为丙方,丙方特别承诺自己对本合同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即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偿还债务的,丙方向
甲方保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保证责任。
七、 本合同生效条款:三方签字、按指纹后,本合同生效。
八、 借款及还款方式:
1、本协议三方签字、按指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银行卡或账号将借款打入该卡号或账号,
银行往来单据为借款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如期还清借款后,甲、丙二方将本协议原件归还乙方,甲方为乙方书写收条,本合
同终止。
九、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
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约日期:
附: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收条。
借款的协议12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鉴于:
乙方之前陆续向甲方借款,截止至本协议签订时止,尚有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___万元未能归还,考虑到乙方当前的困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以车辆抵偿前述部分债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用自有的牌号为___车壹辆辆抵偿乙方迄今尚欠甲方的部分款项,车辆购入价___元人民币,双方确立抵偿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圆整。
二、抵偿车辆信息
车辆所有人:___ 车牌号:___;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三、乙方的保证义务
乙方保证对上述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法享有处分权,保证乙方的抵偿行为不会给甲方造成车辆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保证上述车辆价值和相应信息的真实性,车辆车况良好。
四、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约定车辆交付于甲方。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所有权转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上述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数额与车辆总价值等额范围内相互抵消;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数额超出约定的车辆总价值的部分,乙方仍负有向甲方履行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前述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取得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乙方依照鉴于中明确的欠款总额向甲方履行债务,并加算逾期履行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八、协议的修改
甲、乙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本协议,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协议13
借 款 协 议
债权人(甲方)XXX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人愿意将愿意将以其所有的 (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详见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借款的协议14
甲方(贷款方):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苑华庭项目部
乙方(借款方): 证件号码:
乙方为购买甲方所开发项目【文苑华庭】的房屋 号楼 单元 室,因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仅限于购买【文苑华庭】的房屋 号楼 单元 室之用,所借款项全部直接用于支付该房屋首付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提供现金用于他途。
二、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分二期偿清该笔借款。
第一期:甲方向乙方交房之日( 按甲方的交房日期为准)乙方付欠款额的50%即 元。
第二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欠款全部付清。
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有明显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购买上述房屋相关合同条款等行为或出现丧失还款信誉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收回借款的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提前还款。
四、 保证条款
(一) 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之全款发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二) 乙方购买上述房屋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收代缴,发票契证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三) 乙方未还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将其所购上述房屋产权交付乙方。
(四) 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所需一切手续。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偿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乙方逾期未还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项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时计算复利。
六、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应按第五天规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承担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超过30 天,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的协议15
甲方(出借人):濮阳市某公司,住所地濮阳市中原路,法定代表人王某。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夫妻二人为家庭生活所需,向甲方请求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元整,¥。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逾期利息:按照年息24%计算至付清之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及身份的有关证件。
2.有权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财务报告、财产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3.本合同有效期内,出借人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有效的通知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五、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出借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如逾期还款除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及借款本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商业保函费用等),担保人对以上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与合同订立、履约及纠纷所产生的登记、保险、评估、鉴定等一切费用均有借款人全额支付,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5.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其他约定
1.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开户行,户名,账号:。
2.除乙方、丙方提供的住址、联系电话外,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
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
均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3.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相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