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简史
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成立于1921年7月,1949年10月至今为代表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和统一战线,在中国大陆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执政党。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历经多年国共内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和绝大多数沿海岛屿取得全面胜利,率领中国人民解放军打败中华民国国军,迫使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澎金马,并在1949年于北京建立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产主义小组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的最早组织是在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8月,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正式成立。参加者有陈独秀、李汉俊、李达、陈望道、俞秀松等,陈独秀任书记。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后,实际上成为各地建党活动的联络中心,起着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的重要作用。
1920年10月,由李大钊、张申府、张国焘3人发起成立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李大钊为负责人。罗章龙、刘仁静、邓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缪伯英、范鸿劼、张太雷等先后加入,成员大多为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骨干。
1920年秋,董必武、陈潭秋、包惠僧等在武昌秘密召开会议,正式成立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推选包惠僧为书记。
1920年秋,施存统、周佛海等在日本东京建立旅日共产党早期组织,施存统为负责人。
1920年秋冬之际,毛泽东、何叔衡等在长沙,以新民学会骨干为核心秘密组建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0年底至1921年初,王尽美、邓恩铭等在济南建立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1年春,在与无政府主义者组织的“共产党”分道扬镳后,陈独秀等重新组建广州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有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陈独秀、谭平山先后任书记。
1921年,张申府、周恩来、赵世炎、刘清扬等在法国巴黎也建立了由留学生中先进分子组成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张申府为负责人。
这些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名称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叫“共产党支部”或“共产党小组”,它们的性质相同,都是组成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后来被通称为“共产主义小组”。
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有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发起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办工人刊物,开办工人学校,领导工人成立工会,开展工人运动,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的结合。这样,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就基本具备了。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需要,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国际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势力侵入中国,中国的社会结构由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继失败了。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他们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都不能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
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现代工业的发展,中国产生了无产阶级,而且在不断发展壮大,到1919年产业工人已经发展到200万人左右。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奠定了阶级基础。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使中国的先进分子找到了救国救民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1920年初,李大钊、陈独秀等开始了建党的探索和酝酿。4月,俄共(布)西伯利亚局派维经斯基等一行来华,了解中国情况,考察能否在上海建立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他们先在北京会见了李大钊,后由李大钊介绍到上海会见陈独秀,共同商谈讨论了建党问题,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从5月开始,陈独秀邀约李汉俊、李达、俞秀松等人多次商谈建党的问题。8月,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发起组。10月,李大钊在北京建立了共产主义小组。接着,在湖南、湖北、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建立了党的早期组织,同时在法国和日本也由留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了党的早期组织。这些组织当时叫法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则称共产党小组或支部,由于它们性质相同,因此,后来统称它们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
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建立以后,开展了多方面的革命活动。为了广泛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建党思想,1920年9月,上海发起组把《新青年》杂志(从八卷一号开始)改为党的公开刊物;同年11月,又创办了《共产党》月刊,在全国主要城市秘密发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刊。新青年出版社还翻译出版了《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以及多种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通俗小册子。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又创办了一批面向工人的通俗刊物,在上海有《劳动界》,北京有《劳动音》和《工人月刊》,济南有《济南劳动月刊》,广州有《劳动者》等,对工人进行阶级意识的启蒙教育。在此基础上,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积极深入工人群众,举办工人夜校,建立工会组织。各地还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发展了一批团员,青年团成为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
1921年3月,在俄共远东局和共产国际的建议和支持下,召开了各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会议,发表了关于党的宗旨和原则的宣言,并制定了临时性的纲领,确立了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计划,表明了党组织对社会主义青年团、工会、行会、文化教育团体和军队的态度。这次会议为党的成立作了必要的准备。维经斯基回国不久,1921年6月,共产国际派马林等到上海。他们建议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党的发起组在李达的主持下进行了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并向各地党的组织写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选派两名代表出席大会。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的各地代表7月23日全部到达上海。
1921年7月23日—31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纲领规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大会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李达负责宣传。
组织机构中央机构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由下列机构组成:
全国代表大会
中央委员会组织系统(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成员简称“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成员简称“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简称“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书记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简称“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
地方组织结构
各地方代表大会
各地方委员会
领导体制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第10条)。目前的“党代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为期数天。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21条)。中央委员会全体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为期二至三天,常根据全国代表大会排序简称“几几届几中全会”。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22条)。中央政治局会议不定期举行,但是由于其二十多个成员中有多名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不在北京的人员,非预定例会的情况下,往往即使有重大事宜也不会、不及召集政治局全体会议。
中央政治局未举行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权,实际决定日常党和政府的大小事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核心和实际最高权力机制。三个闭会,使中国共产党的权力集中到顶端,集中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理论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有权驳回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政治局的不正确决定,实际历史上在非特殊时期从未发生过这一情况。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13条)。人事任免权直接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由上而下的控制力,上级和中央可以随时撤换下级领导人。